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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狼》有感

读《天狼》有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天狼》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天狼》有感

读《天狼》有感 篇1

爸爸暑假里给我买点读机的时候,商场特别赠送了几本书,其中《天狼》这一本书我特别的喜欢!

《天狼》里讲的是几只狼和几只狗的故事。狼的主角原名叫珍珍,是一只母狼,后来为了激发她的孩子山妖、血杜娟、黑云、黄风这几只狼的血性,她在一块尖石头上撞瞎了自己的一只眼睛,并改名为独眼。她们和山里的杜仲一家以及他们家的狗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争斗。

杜仲家的狗主角叫雪玉,原名雪虎,曾经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她帮助她原来的主人杜伯逃出了鬼跳崖监狱,而她也进入了深山,成了杜仲家的家犬。她后来生了几个孩子,分别叫花脸、白脖、侠客、李逵、小斑点儿。侠客背叛爱上了仇人血杜娟后被母亲雪玉发现后杀死。而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决定杀掉母狼珍珍和她的孩子们。

狼和狗天生就是对手,它们都有着无比坚韧的意志,都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念。仅从这两点来说,它们就特别值得我们佩服。如果我们人类都有它们这样的意志和信念的话,那就没有什么事我们做不到!

读《天狼》有感 篇2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这篇小说中的爱让我陶醉了,感谢作者刘学林。

读《天狼》有感 篇3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而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读《天狼》有感 篇4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读《天狼》有感 篇5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赵恒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说:书是甘露,滋润贫瘠的心灵;书是加油站,补充匮乏的知识;书是彩笔,丰富单调的思想;书是细雨,冲刷污浊的灵魂。《天狼》就是这样一本书,它为我的寒假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故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形的山谷。在这里,一只名为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头名为珍珍的母狼正进行着一场生死角逐,并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雪虎负伤后,精神恍惚,误打误撞,来到了一个名为杜仲的猎户的家门口,继而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家庭;而母狼珍珍并没有善罢甘休,为报家仇,它不仅自废左眼,还冒险进入了往日冤家的狼部落。老奸巨猾的珍珍不仅用超群的智慧和敏捷的身手取得了狼群的信任,还与狼王魔鬼产下了四只狼崽。与此同时,在杜仲的惊喜声中,雪玉也产下了四个孩子。阴差阳错中,母狼珍珍来到了杜仲的乡村旁的树林中,与昔日的仇敌雪玉不期而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战斗的枪声打响了。在一次一次的较量中,双方你来我往,不分伯仲。雪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珍珍老奸巨猾,城府极深。小狼狗们个个身强体壮,英勇善战,双方斗得是难分难舍。最终,由于珍珍的一时疏忽,使得雪玉有机可乘,瞬间结果了珍珍的性命。却未能斩草除根,放跑了珍珍的次子山妖。山妖为报杀母之仇,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终于当上了狼王。新一轮的战斗开始了……

放下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壮烈的场面,激烈的拼杀还历历在目……但真正让我为之震撼的,并非激动人心的搏杀,而是那份埋藏在内心深处难以磨灭的爱!

这部小说,虽然处处漂浮着血腥味,但在小说的深处,却洋溢着刻骨铭心的爱:小斑点为了救自己的母亲而惨死于狼爪之下,这是孩子对母亲的爱;雪玉为了救主而身负重伤,这是动物对主人的爱;侠客为了救自己的兄长而浴血搏杀,单狗战双狼,这是对兄长的爱。而最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白狗雪玉和母狼珍珍对自己孩子的爱。这种爱,严厉而又温情。说它严厉,是因为与人类爱的表现大为迥异:雪玉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强迫他们在炎炎烈日下狂奔;母狼珍珍更是将孩子处于风口浪尖上,水深火热之中;看似毫不留情,但这种爱,也不失温柔:雪玉在经历一天的战斗后,精疲力尽却仍不忘为孩子盖好草席;母狼珍珍在身负重伤时,仍不忘为自己的孩子望风,以防孩子受到危险,保证孩子们安然入睡;雪玉为了搭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和狗熊对峙……这种爱,超越了世间的生生死死;这种爱,散发着母性至真挚爱的光辉,惊天地,泣鬼神……

读罢小说,掩卷深思:在寒冷的'冬夜,是谁,轻轻地为你盖好踢掉的被子?在明媚的早晨,是谁,早早地为你做好丰盛的早餐?又是谁,在天变化时,一次又一次的告诫你添加衣物?是谁,满怀期待地一次又一次的嘱咐你,要好好学习?又是谁,能够长久地忍让着你的倔强与任性?是母亲。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将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给我们,却将皱纹和白发留给了自己。母亲的时间哪里去了?母亲的时间里,是对孩子满满的爱!

同学们,读一读《天狼》吧!让我们一起感受那刻骨铭心的母爱——那世间永恒的主题。

读《天狼》有感 篇6

盛夏的夜晚,我们常常能看见萤火虫。在我的印象中,萤火虫不但美,而且很奇特。它们尾部发出的亮光在黑暗的夜里,就像天上闪闪的星星。小说《萤王》中的萤火虫,更神奇。不但会引路,还懂得报恩。就像童谣里唱的.那样:“萤火虫,像灯笼,高高挂,慢慢飞,黑夜里,引着我,慢慢走……”

小小的萤火虫也知道谁是好人谁是恶人?小说《萤王》中那五只有灵性的萤火虫就知道。

在一望无际黑暗的芦苇荡里,萤火虫引着爷爷,慢慢走,终于获救了。爷爷在感激之余,决定保护萤火虫一辈子。可秋虎不理解,处处和他作对。捉萤火虫去卖钱。爷爷勇敢机智地解救萤火虫。萤火虫知道报恩,帮爷爷一起,救起了秋虎落水的儿子,用行动感化秋虎。秋虎想拯救萤火虫的栖息地――芦苇荡,可一切都晚了,爷爷死了,跟着萤火虫走了。

《萤王》里爷爷和萤火虫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们村张爷爷和桂花树的故事。

我们村马路边有一条绿化带,里面种着桂花树和香樟树。平时有些村民把垃圾随手一扔,丢在绿化带里面的缝隙里。日子久了,垃圾堆成了小土包。垃圾边的桂花树,也许是垃圾里肥料起了作用,长得特别旺盛。一天早上,不知是谁点燃了垃圾堆里的废纸,冒出了滚滚浓烟。一阵风吹来,火苗像一条火龙窜出来。旁边的桂花树像个可怜的孩子,在浓烟中摇摆,好像在呼喊:“来人呀,快来救救我,救救我!”可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好像谁都不在意它。当时我也看见了,也是这么想:别多管闲事了。

正在这时,我看见张爷爷急步向桂花树走去。张爷爷今年70多岁,满头白发,在早晨的阳光下,白的发亮。只见他一手拿着扫帚和铁铲,一手拎着一桶水,来到垃圾堆旁,放下铁桶和铁铲。双手拿起扫帚,弓着腰,高高举起向火苗拍去,连续拍打了十多下,火苗消失了了。然后他拎起水桶,把水泼在垃圾上,顿时火全灭了。他又拿起铁铲,把垃圾装进铁桶里,拎到对面垃圾箱倒掉。这样来回好几趟,垃圾终于铲完了。桂花树得救了,张爷爷笑了。

那以后张爷爷做起了护花使者,好像爱花护树是他的责任。

今天晚饭后,我又看见张爷爷静静地坐在桂花树下面。桂花树长满了很多小小的花苞,一串串,密密麻麻,可爱极了。等到花开,香气四溢,一定令人陶醉。桂花树的叶子在风中摆动,好像在给张爷爷扇扇子。太阳的余光,通过桂花树叶子的缝隙,星星点点洒在张爷爷脸上,身上,手上,发出金黄的光芒。

读《萤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都生活在地球上,大自然里的一虫一鸟,一花一树都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好好保护和爱惜它们。

读《天狼》有感 篇7

今天,我把《天狼》读完了。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故事。这个故事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文章的主要角色是一名叫做“珍珍”的母狼和一只叫“雪玉”的母狗,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其次,里面还有人类的居住者——杜仲一家。他们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饿着肚子,日夜锻炼自己想有一天完成这复仇计划。有半月映衬下的绝情谷,她与母狗“雪玉”相碰了,上演了一场激战。“雪玉”也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她疗伤。,“雪玉”知恩图报,便从此忠于杜仲一家,“雪玉”因为多次与“珍珍”交战而受伤,失去了自己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母狼“珍珍”杀死。

我真的很感动,很佩服它们的精神。

读《天狼》有感 篇8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这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两代八匹狼的仇恨,黑狼独眼将它们放在了狗与人的身上,并一次又一次的复仇,黑狼独眼立誓: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在残月形绝情谷与白狗雪玉狭路相逢,一狼一狗便从此成了敌人。在绝情谷的一场激战使得雪玉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它疗伤,雪玉便从此效忠于杜仲一家。为了杜仲一家,雪玉又多次因与黑狼独眼交锋而受伤,并前后失去了自己的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独眼母狼杀死。

作者把自己隐身到各种狼、狗的身上,以狼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缔造了一个残忍无道、弱肉强食的狼世界、狗世界。

《天狼》这本书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世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读《天狼》有感 篇9

今年假期我看了许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狼荒野上的三天三夜》。这本书讲了贝克乘坐的飞机在阿拉斯加冰原上空坠机,阿尔伯伯受伤了,贝克需要克服饥饿和各种困难的挑战。比如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等等。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和缇堪尼获救的时候毫发无损,当地居民认为是狼神保护了他们。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贝克和缇堪尼乘木筏过激流险滩的事。贝克和缇堪尼被卷入一个水底漩涡,贝克突然看到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瀑布,如果掉进去他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他很庆幸是漩涡救了他们。贝克借助岸边垂下的一根粗壮的树木爬上了岸,然后又把缇堪尼拉上去。他们二人脱离了险境回到了陆地上。

亲身验证的险境求生技巧,逆境求生的少年硬汉形象,让贝克成为了我心中的偶像。我要学习他能够掌握很多的求生知识,有很强的求生能力,以及坚韧的求生意志。如果有一天我也遭遇了那样的险境我也会用到书里的求生知识来解救自己、帮助别人。

读《天狼》有感 篇10

这本书讲了葵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的世世代代的恩怨,略写是从石器时代开始的犬姓狼家族背叛了狼群而遭到葵姓狼家族的歼灭,详写了一匹母狼和一条母狗的恩怨,母狼珍珍的外祖母和母亲都是被人类杀害的,而且都是独眼,后来珍珍为了教育儿女,自己也变成了独眼。母狗雪虎也不是吃素的,帮助人类将狼赶出了村落。一直没有结局,因为母狼死了,而她的唯一活下的儿子当上了狼王,为狼群的世世代代报仇,巧合的是,山妖也是独眼,不知之后,没了雪虎,村落还能安稳么?

刚开始看时,我为雪虎受到珍珍的.袭击感到愤愤不平,但后来读到详写母狼为了打败人类而磨练自己感到心痛,为雪虎辅助人类感到可恶,但是发现,狼和狗对石器时代的那次歼灭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对儿女的教育有着不同的见解。独眼认为,人类杀害了和自己有两代关系的人,加上母亲对她的教育,她从小对人类有了憎恨,也是她的儿女也对人类感到憎恨。雪虎认为自己效忠人类,是因为人类通情达理,但她开始骂狼时发现‘狼心狗肺’中,人类也辱骂了狗,在母狼独眼反驳时,让雪虎的儿女感到了耻辱,对自己的家族感到耻辱,这似乎是个不好的开端,无奈之下,雪虎赶走了一个儿子,亲手杀了一个儿子;独眼亲手杀了自己那个对狗独有情钟的女儿。这就是复仇,不是生就是死,总得有代价的。

读《天狼》有感 篇11

这是一本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的书。

书中讲述了一个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围绕着兰花坳里淳朴的杜仲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母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我赞赏杜仲一家人在生活很拮据的情况下收养了白狗雪玉及饲养雪玉的五个儿女,给它们搭建温暖的住所,与它们相亲相爱、情意浓浓、互相帮助、共同斗狼。

我赞美以白狗雪玉为代表的狗类对主人杜伯、杜仲一家人的忠诚,不顾个人安危,带领子女一次又一次地血战母狼独眼及它的四个儿女,保护着主人。它英勇善战、智勇双全,与主人一起战胜了独眼母狼,为主人报了仇。

我更赞赏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险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它一步三回头地无目的地走向茫茫黑夜、白茫茫的山野里。它是多么思念母亲、哥哥、姐姐们。但在母亲大战独眼母狼珍珍的关键时刻,两次拼尽全力救母,最后一次竟付出生命代价。当我读到“小斑点儿静静地躺在血泊中;血泊正在融化着它身边的积雪。小斑点儿的.脖子被齐齐地切断了一半。小斑点儿的眼睛依然睁着,似乎还含着思念与委屈的目光。白狗雪玉舔着小斑点儿的眼睛,热泪止不住扑簌簌地滴落在小斑点的面颊上。小斑点儿,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委屈你了,小斑点儿,好儿子,跟妈妈回家吧,妈妈再也不会赶你走了,妈妈要永远陪伴着你,你也要永远陪着妈妈……白狗雪玉小心地叼起小斑点儿,慢慢向回走。”这时,我的泪水也扑簌簌地落到书本上,深深地被那母子情爱所感动。实事求是地说,狼类具有阴险、狡诈、残忍的本质,但作为一类动物,它们也有爱和恨。我羡慕山妖践行“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的真言,它苦练、精练并创造了“左式爪”,终于成为了狼王。我们在学习中要学习山妖的精神,不达目的,永不罢休。

是啊!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 篇12

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作品主要以小说为主。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杜伯,他有一只狗名字叫雪虎,因老主人不见了它就去鬼跳崖看管犯人,他是一名优秀的警犬,后来,它在看管犯人时偶然看见了自己的老主人!然而雪虎不会忘记,就把他的主人给放了。它们一起走了十天老主人有事就离开了雪虎,白狗雪虎就自己一人在森林里游荡。他忽然看见了一个小村子,他就住在了一个人的家中,雪虎住进了一个温暖的家,因此它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雪玉。男主人有一条腿在打狼的时候断了,可雪玉万万没想到老主人的弟弟就是这个新主人—杜仲。在这些日子里雪玉天天带自己的孩子出去打猎,最近村子里一直闹狼灾,雪玉就一直保护这一家人,这一天,谁都不在家,可就这个时候,主人就被狼叼走了。雪玉带着满腔愤怒独自上山打狼,可什么都没看见,他带着低落的心情往回,突然,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原来它的老主人来到这里看弟弟,雪玉和旧主人一起努力终于杀掉了独眼母狼,而它的儿子成为了狼王,要为八代亲属报仇……

狼有狼的信念,狗有狗的道理。狼会不惜一切地保护狼群,狗忠于主人会保护主人的生命和财产。这个狗在人失败的时候挺身而出的事,让我知道了狗和人一样也有爱恨,更有信任和忠诚。

读《天狼》有感 篇13

《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是英国顶级探险大师贝尔·格里尔斯的经典著作《荒野求生》系列中的一本。它能让我们学习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主人公贝克·格兰杰虽然才十三岁,但他却是一个少年探险家,而且是一个比生存专家还要懂得多的少年探险家。原因就在于天经常与经验丰富的父母外出探险。由此可见,经常与大自然接触的.人,总能在千钧一发时生存下来。

本书主要讲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和阿尔伯伯秘密前往北极,飞机不幸遭遇了冰风爆,坠毁在阿拉斯加山脉上。阿尔伯伯身负重伤,为了求救,贝克和缇堪尼必须制造雪屋来抵抗暴风雪,用自制绳索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模糊的狼影跟随着他们。

没错,求生之路没有那么简单,光是缇堪尼就给贝克带来了各种问题:缇堪尼差点得了脑震荡和低温症,而且非常饥饿。但贝克并没有慌张地乱跑或大叫,而是冷静沉着地处理。所以,别看贝克小小年纪,小伙伴们都感觉到外出探险时只要贝克在身边,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不必慌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了很多很多:为什么贝克可以绝境求生?因为他有智慧的大脑与勤奋的双手。如果他缺少一样呢?没有智慧,再勤奋也是无济于事。没有勤奋的双手,再有智慧也是自己害自己。所以,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用双手与大脑打造出来的,一旦在野外遇到危险,我们也要用双手和大脑打造前方生存的路!

读《天狼》有感 篇14

说起我的生活,两点一线,在学校与家之间回旋。我向来厌恶墨守成规,喜欢不拘一格地放荡不羁,不求无忧无虑,但求自由自在。但太多太多的束缚使我不得不屈服,无法脱身。

《荒野求生》是世界最著名的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他曾搭乘小船横越冰冷彻骨的北大西洋,登上令人望而生畏的珠穆朗玛峰,从沙漠的流沙中死里逃生,在夏威夷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身处绝境却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是他的座右铭。书中的.主人公在坠落的飞机中绝处逢生,随即,对他生命虎视眈眈的危险缓缓逼近,熊、白狼、野象、冰封万年的积雪……我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是我与他处在相同的位置,是能够像他一样镇静,化险为夷;还是被恐惧侵占内心,被茫然蒙蔽双眼,手足无措地坐以待毙?我苦笑,是后者吧。学习是我唯一的长处,可此时此刻,回想起那些排名、头衔、称赞或奉承,便觉如揶揄一般,可笑而讽刺。躲不开的枷锁,如重重迷雾萦绕在心;虚无的幻境,如山花烂漫遮盖了彼时的稚嫩。想返璞归真,却发现已踏出万丈;想回首追寻,却如海市蜃楼,模糊没有方向。

误入迷途的羔羊,那里才是归路?夜空一轮新月,能否照亮被黑暗侵蚀的心?没有尽头的漫漫长夜,待何时破晓天明?只愿它如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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