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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书作文15篇

那本书作文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那本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那本书作文15篇

那本书作文1

那本书,改变了我许多的看法。

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我默默地将它摔到了一边,认为它不适合我。但我渐渐地与它相识了,是它让我改变了对哲学的看法,它-苏菲的世界。

当我第一次看到那些文字的时候,我觉得十分的厌烦,但慢慢的,我也像苏菲一样,开始深思,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活着?我开始重新审视我自己,我是灵魂和躯体构造成的吗?我也开始去深思那个帽子和兔子的故事,是不是只有站在帽子的顶端才能知道自己的渺小呢?

那几个月中,我无数次的去反问着自己这些问题,是它改变了我对我自己和对那些“安于现状的`兔子”的看法,于是我意识到我这只“兔子”开始开始向上爬了,我开始用我在哲学领遇上的一点点天赋做为动力去剖析那书中的知识。

慢慢地,我与苏菲一起学习一起去领悟哲学的魅力。

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它让我不得不重新建立我的世界观,他让我懂得了对于梦想的追求不只在物质上,还有那精神上的梦想!

最终,我读完了它-一本书,也读完了它-一个哲学体系,这是我第一次去真正地学习哲学,也是我第一次开始去反问我自己。

只是因为这一本书,它为我打开了哲学的大门,它让我进入了一个我从前闻所未闻的领域,它改变了我的想法,让我走上了追求真理的道路,让我不再迷茫。

也许吧,在将来的某一天里,我会意识到那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因为只有我站在了帽子的顶端,才能去探索那无边的一切,追求真理,永远的去追求真理,因为只有它才会让你站到新的高度去探索那未知的一切,你所要做的就是去学习去领悟,而不是安于无知。而这一切的明晰,只是因为那本书。

那本书作文2

阳光从微微打开的窗户中照射进来,射到了我书桌上的一本书,书的封面是一个小男孩坐在树上,光着脚,戴着一个海盗的帽子,嘴里叼着一根稻草。他那弱小的身驱将经厉重重困难与冒险,这就是那一本让我感人至深的童书——《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非常调皮,与他的小伙伴们一起逃课当海盗、找宝藏、勇闯山洞等情节,在这些故事当中,他们遇到了非常多的困难,后面因宝藏的发现而变得富有。

我不止一次被这书给逗笑,马克·吐温把汤姆这个小男孩写的`活灵活现,他的调皮、捣蛋就像发生在我们身边。汤姆因跟别人打架被姨妈叫去刷墙。汤姆却装作刷墙很有趣,骗小伙伴来帮他刷。每次看到这,我就觉得汤姆非常聪明。这里体现了他的童真童趣。当他山洞里迷路时,并没有惊慌失措。我当时心里想:“可怜的汤姆,就要饿死在山洞了。”他却不放弃,找到了出口。这里体现了他的勇敢与机智。

小时候我也是在农村度过的。我们在河里游泳、嬉戏,独自去远山冒险。我们当时非常调皮,还去打水漂。现在的我们,已经失去了儿时的顽皮,整天只知道读书和打游戏,再也没有亲近过大自然了。我们应该要有童心童趣。

因为有了这本书,它让我懂得遇事要临危不乱,勇往直前;因为有了这本书,它让我懂得要有童心;因为有了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要像童年一样,去亲近大自然。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

那本书作文3

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有使心灵震撼的事,它们像天上那数不尽的星星一样,一闪一闪发着光,让我把最亮的星星讲给你听。

记得有一次,我向同学借了一本课外书《查理九世》,书里还夹带着一张解密卡。在学校时我没有看完,便向那位同学把书借给我回家看。回家后,妈妈看到我拿着解密卡津津有味地在看书,就提醒我,还书的时候要亲手交给她,别把书中的解密卡弄丢了。我没有在意妈妈说的话继续看书。等到第二天下课的时侯,我到操场玩去了,忘记把书还给她了,就让她自己去我书包里拿去。后来我忘了这件事,但那位同学突然找到我说,她的书里面没有解密卡。我没好气地回答说:“我明明把解密卡夹在书里了,你自己从我书包里拿走的书,是你弄丢的。”我们两个吵了起来。回到家,我默默咀嚼着自己种下的苦果,心中不住的叹气,是啊,如果我听了妈妈的话,就不用赔给她那本书了,可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人生就像一段旅程,有许多风景,但是并不一帆风顺,有错误要及时改正,听取别人劝告的`话。就像我的经历那样,要是听取妈妈对我说的话,就不会有那样的结果了。有一句话说得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确,如果不虚心听取别人的劝告,那只能自己默默承受后果了。通过这件事,我一定要虚心听取妈妈和别人对我好的话,可不能再做那样的事了!对了,千万千万别告诉老妈呀,要不然又得淋一场“碎碎念”雨了!

那本书作文4

从幼年起,书就早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还记得托尔斯泰曾经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这句话至今仍不能忘怀。

打开尘封的记忆,时光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我的幼年时代。记得刚识字那会儿,每次放学回家,我都拉着妈妈到书店里看书。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和妈妈好不容易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选中了一本注音版的《安徒生童话》,在书店里读了好一会儿,妈妈开始催我回家,我却装作没听见,妈妈总是无可奈何,只好买下那本书。

回到家以后,我又手不释卷的读那本书。“看,晚饭时间到了。”任凭妈妈大呼小叫,我也无动于衷,直到妈妈扬言没收我的书,我才依依不舍地来到餐桌前。我一边吃一边回想刚才书里的精彩片段。妈妈看我心不在焉,就吼了吼:“吃饭不要想别的!”我赶紧吃完饭如饥似渴地捧起了书本,津津有味地再次阅读着,我看得如痴如醉,似乎忘记了自己,忘记了时间,就这样沉浸在书中。“很晚了,该睡觉了。”妈妈又开始催促了。我跑上床,盖好被子,装作要睡觉的样子,其实我心里还在想刚才还没看完的精彩内容,我不甘心,听到外面没动静,我又跑下床,悄悄把书拿进被窝,打开手电,看完后面的故事,才安心的`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妈妈看见床头放着的书,说我是个书虫,我心想:书虫就书虫吧!我愿意变成一只书虫。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读书是一个可以贯穿一生的好习惯,无论任何事情都不要放弃它。

那本书作文5

时光匆匆流过,生活就像一本书,字里行间书写着岁月的痕迹,一笔一画勾勒出青春的印记。书中,有人,有物,来来去去。有些人,只是生命中的一刹那,离开,就不会再回来;有些人,从生命的扉页开始,就一直不离不弃的陪伴至今;有些人,虽然只有一瞬间的相遇,但却一直留在了心底,沉淀在那最美好的记忆深处。

曾有过一段关于乡村的回忆,那里的夜晚,有数不清的繁星,还有那一盏同星光般明亮的夜灯。那个夜晚,与家人走散的我独自穿行在只有不到百米的村庄外围的田坂,年幼的我伴随着迷茫,就是走不出这小小的田野草墩堆砌的“城堡”,突然远处亮起了一盏“星星”,它是那么的明亮,照亮的村口的小亭子,还照亮了我的心,在那亮光里,回荡的是那个守夜阿姨的微笑。那年,我五岁。

一个陌生的校园,一群来来往往的陌生人群,空气中溶解着兴奋、快乐、惧怕和忧伤,唤醒了九月炎热的灵魂,烘烤着我幼小的心灵,一个人,不知所措。那是一个年轻美丽的身影,人群中,她抓住我的手“新生吗?跟我走!”那一句温暖的`话语,冲淡了各种情感,有的只是安全感,那只温暖柔和的手心,驱散了所有的嘈杂。那年,我六岁。

餐厅中,人群来来往往,仿佛只剩下因缺少一块钱而满脸通红的我,忽然,眼前出现了一只手,那么温暖,手心里,揣着一元钱。我回过头,希望看到他的脸,但只留下了一个背影,在我眼前久久不能散去。那年,我十岁。

生命在不断的流淌,那些人一直在我心中,好多好多的感动一直铭记在心。虽然人在变,天地在变,周围的一切都在变,但记忆是无法抹去的,那不变的温暖,一直回荡在心,不会消失,记忆的书中,我们读懂了许多,那些人、那些事,书中那些不变的,心灵的触动。

那本书作文6

至今为止,我拿着那本《全优阅读》依旧感慨万分。这本书的来之不易,我感受到了那位陌生阿姨为了让我正常使用所做出的努力。那位阿姨所做的一点一滴我都记在心里。

周五下午,我打电话给妈妈,回家时帮我捎一本《全优阅读》。可妈妈转遍了整栋图书大厦,也没有找到一本。唉,只好两手空空回家了。妈妈正想着,突然被一位阿姨叫住了:您好,您家孩子是要买《全优阅读》吗?我们店暂时没有货,您明天可以来这里拿。晚上,妈妈为我讲述事情的经过,虽然有些遗憾,但从那位阿姨的话中,我又有了一线希望。

第二天下午,外面正乌云密布,下着大雨,性急的我非要跟上妈妈一起去。一路上,我被雨淋得瑟瑟发抖。

差不多过了20多分钟,我们找到了阿姨,你们来啦!阿姨热情地把我们带进店里。从阿姨口中,我得知:为了我,阿姨起早贪黑,早晨5点就给运货的人打电话:你从榆次带货的时候,帮我带一本国小六年级的《全优阅读》,一个孩子急着用呢!打完电话就没事了?不,阿姨还惦记这件事,到了中午,阿姨又给运货人打电话:那本六年级的《全优阅读》你可千万不能忘,一定要带上!听阿姨讲完,我心里涌起一股暖流,刚才还在雨中瑟瑟发抖的我,也不那么冷了。外面的雨也停了,天空中架起了一座彩虹桥,我的心中暖暖的.。

《全优阅读》捧在手里,我感谢阿姨为我付出的辛劳,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阿姨对我的关爱。这是一位多么好的阿姨呀!

那本书作文7

我特别喜欢林清玄先生的书,或许是他的书给了我太多启发,也或许是他的书带我走出悲伤……

这事还要从前年说起,暑假开学还不到一月,家里就传出姥姥的死讯。我顿时觉得天塌了下来,不相信最疼爱我的姥姥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心里想有无数根针在翻动。难过、伤心、不知所措,我就这样在悲伤中生活,在郁闷中度日……

直到哥哥看不惯我整天难过,给我买了一本林清玄先生的《灵性深处开莲花》,起初我并没有感兴趣,一看这名字就觉得枯燥无味。但一次闲来无事,翻了两页,竟发现书中主人公的遭遇比我要悲惨的多,我顿时觉得自己和这本书很有“共同语言”。便赌气似的看了两三章。书中那思乡成疾的喇叭手、可怜的棋子、痛失老伴的祖母都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灵,他们的经历都十分凄惨,但他们还是顽强地坚持下来了不是吗?他们依旧以最好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为什么我不能呢?我也一样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我不能再这样蹉跎了,这样只会让我淹没在这沉重的.痛苦之中。

从那之后,我好像变了一个人,变得积极乐观,对生活充满期待,不再那么消磨时间,不会动不动就耍小脾气而独自伤心。对于我的改变,全家人都震惊不已,不知是谁让我如此乐观。

也许,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是书籍改变了我,尤其是林清玄先生的励志书,它帮助我走出阴霾,走出人生的低谷,很自然的,我便喜欢上了他的书,自此也变得更加阳光向上!

那本书作文8

有一次晚自习前,我正在安静地看《象王泪》,并且十分入迷,仿佛自己身临其境。

那时,我正看到了老象王火扎感觉自己死期将至,于是选中了一只幼象影叠作为王位继承人。虽然影叠体格已达到成年象的水平,并且勇气可嘉,但在进攻、防守能力,还有战略上,远不及成年象。

我想:既然这样,就应该让它多看看成年公象与敌人的战斗,学习本领。可是当我接着往下看时,象王火扎的做法与我想的截然不同,让我大吃一惊。

它把影叠赶出了象群,它想要用残酷的大自然训练影叠。但这种方法既有好处,又有风险,一旦成功,影叠就将会成为最优秀的公象,若是失败了,它就会被野兽分食。

起先,影叠遇到了危险,还会来找象群求救,可是象王火扎带领象群阻止影叠进入,也不允许其它公象帮助它。后来影叠学会了自己进攻、防守,在大自然中磨尖了它的象牙,磨厚了它的象皮。因为影叠不理解象王的做法,所以在它心里渐渐地萌芽了想要击败象王来报复的想法。

影叠第一次挑战象王没有偷袭,因为它还不懂得战略。但是,它的.力量却比象王略高一筹,毕竟象王已经老态龙钟了。就在影叠快要胜利的时候,象王叫出了它的伙伴,一起击退了影叠,还在它头上撒了一泡尿,这使得影叠更加愤怒了。

象王又把一头公象赶了出去,它想让这头公象独耳成为影叠的伙伴。果不其然,独耳成了影叠的得力干将,这让影叠的信心大增。

在一个冰雹天,影叠又引发了一场王位争夺战,这次它有了巧妙的战略以及独耳这位得力干将的帮助,一举击败了象王,夺得了王位……

我正看得入迷,上课铃声响了,把我拉回了现实,我放下了《象王泪》,但还在想着接下去会上演什么情形,我居然不想离开书的世界。

那本书作文9

国庆节前夕,我来到刚刚开业的沂蒙书社,看看有什么好书。突然,我的目光落在一本书上,啊,是《高山下的花环》!

我揉了揉眼睛,凑过去,把身子压在柜台上,把鼻子贴在柜台的玻璃上,细细一看,只见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座巍峨的高山,四只白色天鹅拖着一个五彩缤纷的花环,向空中飞去。旁边写着六个字一一《高山下的花环》。啊哈卫一点不错,这正是我久已盼望得到的那本书。

我高兴得直想大声欢呼,要知道,前两个月,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这篇小说,它如实地反映了部队的生活,写出了人民解放军保卫祖国的英雄事迹。我多么想再细细地看一看这本震撼人心的'佳作啊。可是,跑遍书店都没买到,想不到今天碰见了。我恨不得立即买到手,可惜没带钱。时间已是下午五点多钟,书店快要下班了。我只好问了价钱,恋恋不舍地走出了书社。

这一晚,我高兴得连觉也没睡好,脑海里老是出现梁三喜、赵蒙生、靳开来等英雄形象。我仿佛看到梁三喜正率领全连英勇杀敌,赵蒙生正抱着一捆手榴弹冲向敌洞。

第二天一早,我冒着细雨骑车飞快地来到书社门前,锁好车,急步走进书社门市部,二话没说,掏出妈妈给我的钱,迅速地把《高山下的花环》买到了手。

从书社出来,见毛毛细雨下个不停,我急忙把书揣在怀里。这时,甭提多高兴了,周围的一切好象都在为我高兴,树上的叶子哗啦啦响着,好象拍手向我祝贺,街上的广播喇叭播送着动人的乐曲,好象也在为我欢呼。我觉得世界上的一切是那么美好,我真想高歌一曲。

那本书作文10

一面墙记载着母亲的辛酸;一份真挚的爱,激荡着世人的情怀;哦!伟大的母亲。

《墙上的母爱》,你一定会问我“墙上怎么会有母爱?”当打开房间时,满墙的涂鸦之作以气势逼人的侵略性地进入了作者的.眼帘。当时我被这涂鸦之作,惊住了。“这墙到底是怎么了?乱七八糟的,被土匪打劫了吗?这也太可怕了,经过房东的解释,原来这个哑女有个女儿,为了不误女儿的前程,哑女把她送给了别人,自己一个人过着孤独的日子。她隔三差五的去幼儿园看女儿,女儿学“a、b、c"之类的拼音,她回来就写下"a、b、c"。5年了,整整有5年了。

面对如此强大的母爱,我有所感触。有一次和妈妈闲聊:“妈妈,我是你生出来的?”可妈妈的回答太让我吃惊了:“不是,你是从垃圾堆捡来的,那天下着大雪,你在那里哭,嗓子都哭哑了,我和爸爸看你可怜就把你抱回了家。”我坐在板凳上,听着妈妈讲那过去的事。面对着妈妈我穷究下去,甚至还一度以为我不是妈妈生的。甚至还冒出一个离奇的想法。我会不会是哑女的女儿?可这一猜想,倒也是有可能的。

看着女儿的样子,她曾想把女儿接回来,现在的女儿会识字,画画,会唱歌跳舞,把她接回来可不毁了她的一生,母亲哽咽了一下,一扭头,哭泣着跑开了。每一天,每一天的去女儿的学校看她,可是好景不长,女儿随着养父母迁走了,她再也不能看见她了,关上门,她哭了整整一宿……

现在我已不再有那荒谬的想法,如果她不是我的亲妈,又怎么会为我洗衣煮饭,给我无微不至的关怀……

母爱,伟大;母爱,辛勤;母爱,无私!

那本书作文11

杜利特医生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肥胖的身材,总是穿得彬彬有礼的,还戴着一顶又圆又高的礼帽。最让我怀念的还要数他和动物们之间的传奇了。

你肯定会问,一个医生能和动物有什么传奇?那你就错了,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医生,而是一个会动物语言的怪医生。他和动物一起闯荡生活,和动物一起生活,甚至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动物一起说话,这次,他们遇见了一只金丝雀,故事展开了?

医生在一家动物商店,将金丝雀帕帕奈拉买回了家。这只叫帕帕奈拉的金丝是一只雌金丝雀,她可有一个女歌唱家的好嗓子。当她说到:“我的主人还没回来的。"时候,我的心怔了一下,这只和主人相依为命的金丝雀,面临独自一人挂在风车上遭受着风吹雨打的痛苦。唉,这只鸟真可怜,从出生到现在都一直被关在笼子里,自怎么可能经受得住这狂风暴雨呢?从来没离开过笼子的鸟儿就像从来没离开过妈妈的孩子,不可能一时间接受这残酷的世界。帕帕奈拉离开这个地方,去寻找她的清洁工朋友。她没日没夜的在海面上飞行,夜以继日的找着她的朋友,终于不负她所望,找到了她的`朋友。耶,帕帕奈拉终于找到了她的朋友,这只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的小鸟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归宿”了。我这个敏感的人对这个场面感动至极。两个分别多日的朋友终于团聚了。可没过多久,这只可怜的小鸟又被一个流浪汉给“拐”走了,她又和这个身无分文的流浪生活了些日子?

这只可怜的金丝令我怀念,这个可怜的清洁工令我怀念,这两个可怜的人之间的友谊更令我怀念。

那本书作文12

流年匆匆,时光的逝去冲淡了我的很多事情的钟爱之情,然而对于书卷的那份情感,我却收藏于心间,不曾淡去,有时我想能够静静的读上一本书,嗅着清雅的书香,感受着读书的读书时特有的宁静闲适,亦是种幸福,其中最难忘的是那本书。

记得那年冬天寒风刺骨,惊天动地,让人无法忍受,当时我根本就不爱看书,而是父母给我买书,我也入不碰,因为在那时我只喜欢漫画书籍里面的字,一个一个的像千万只蚂蚁班在书中爬来爬去,同时也因爸爸逼我,以后不要再看漫画了,认真读书,唉,我真只能忍痛割爱了,有天爸妈说今天把这本书骆驼祥子看完,要是看不完明天接着看完的.话,我考考你疲倦,疲倦书籍,我讨厌你。

夕下,我发现我把我不断的穿,穿楼与书中的各个奇妙的世界史学会,为某个新的发现而高兴不已,童年日子,就在萦绕着书香中,过得无忧无虑,时光就悄悄溜走了。

书籍以前我我没有发现你的美,没有发现你的好处,没有发现你的用处,谢谢书籍让我拒绝了不良读物,是你,你是我人生中美好的回忆,从而保存下来,我懂得了生活与学习的重要意义从前爱的身上我瞬间明白了平凡也懂得追求幸福。

我留在书籍中致谢了以前对书的看法,我喜欢书籍,他让我懂得了生活的意义,我喜欢书籍,他让我感受快乐,我喜欢书籍,它让我不会迷人芒。

那本书作文13

打开尘封的记忆,时光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我的幼年年代。记得刚识字那会儿,每次放学回家,我都拉着母亲到书店里看书。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客户。我和母亲好不易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选中了一本注音版的《安徒生童话》,在书店里读了好一会儿,母亲开始催我回家,我却装作没听见,母亲一直无可奈何,只好买下那本书。

回到家将来,我又手不释卷的读那本书。“看,晚饭时间到了。”任凭母亲大呼小叫,我也无动于衷,直到母亲扬言没收我的书,我才依依不舍地来到餐桌前。我一边吃一边回想刚才书里的`精彩片段。母亲看我心不在焉,就吼了吼:“吃饭不要想别的!”我快点吃完饭如饥似渴地捧起了书本,津津有味地第三阅读着,我看得如痴如醉,似乎忘记了自身,忘记了时间,就这样沉浸在书中。“很晚了,该睡觉了。”母亲又开始催促了。我跑上床,盖好被子,装作要睡觉的样子,其实我心里还在想刚才还没看完的精彩内容,我不甘心,听到外面没动静,我又跑下床,悄悄把书拿进被窝,打开手电,看完后面的故事,才安心的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母亲看见床头放着的书,说我是个书虫,我心想:书虫就书虫吧!我想变成一只书虫。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大家力量的源泉。读书是一个可以贯穿一生的好习惯,无论任何事情都不要放弃它。

那本书作文14

"每每拿起那本破旧不堪的《我爱诗词》时,我总会想起它陪伴我的那些日子。

我已经当了一年半的领读员了,是全班担任领读员职位最久的同学。可就在上个星期,我“退休”了。

只要是上学,它无时不刻不陪伴着我。早读、课前读,我都捧着它上讲台。放学,我也捧着它。我每天都读十首,背两首。两百首古诗,我已经背了一百八十三首了。虽然包了书皮,但它还是已经破的不成样了。

那天,郑老师不在,班级里就像菜市场,要多吵有多吵。担任领读员的我,已经快崩溃了。我们班是五年级段最皮的班级,除了郑老师,谁都管不住我们班的男生!我是领读员,我肯定要对这场“灾难”负责的。此时管理的.权利都在我一个人身上。当时,我捧着《我爱诗词》,不知所措。

突然,我灵机一动,假装去外面看了看,然后朝教室里喊:“郑老师来啦!”全班顿时安静了。我趁他们没反应过来,捧着《我爱诗词》喊道:“将进酒,唐,李白。”《将进酒》和《木兰诗》都是我们班最喜欢的诗,他们哪肯不读啊!甚至喊了出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郑老师真的来了,看我们读得那么大声,表扬了我们,重点夸奖了我。

要不是《我爱诗词》,要不是我的机灵,我怎么能化险为夷呢?又怎么能得到表扬呢?

那本书,虽然破旧不堪,但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其他书难以超越的。"

那本书作文15

我和我第梁恒每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用我妈的话来说就是八字不合。也难怪我妈会这样说,都是事实嘛,我也不好狡辩。我和梁恒都喜欢看书,尤其是小说,也曾为了一本书冷战好几天,但终究会和好的。

“梁恒,今天同学借我一本书叫《刀剑神皇》,明天就要还了。”“那我今天晚上抓紧看,借我吧?”“哦,明天一定要还给我。”我和弟弟坐在电瓶车上一说一搭,聊得不亦乐乎,聊什么呢?当然是在聊小说啦!同学常借我小说看,梁恒就没有我这么好的人缘。八成也是我守信用,总能按时还书的原因吧。

第二天,“书要还了。”“我还没看好。”“不行,你昨天答应我,今天给我的`。”“妈妈!”我和梁恒又吵架了,这次跟前几次差不多,都是因为书。最后,我把书按时还给同学了,但我和梁恒却开始冷战。

“梁恒!快起床。”我走进梁恒房间,习惯性地叫他起床,但今天,换来的只是白眼,哼!记恨啊。都说宰相肚里能撑船,梁恒你不会撑,可别怪我翻脸。“姐姐,这题怎么写?”“不知道。”我头也不抬,直接把梁恒晾在一边。要不是妈妈发现我和弟弟之间微妙的火花,我们可能要战上三天三夜。

“不就是一本书嘛。”这是妈妈发自内心的感叹。是啊,只是因为一本书,不过这样的生活才充满乐趣,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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