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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精选48篇)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精选4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没错,我很喜欢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精选48篇)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

喜欢,是一件让人很快乐的事,不管是一件东西还是一个人。也许,你会默默的藏在心里,独自享受这份喜悦,也许你会写进自己的小本本中,扔进记忆的长河,也许————。你是否想过大胆的说出来,坦荡的说:“没错,我很喜欢。”

春去冬来,时光老人静静的来,又悄悄的.走,从不曾停下脚步,又是一年冬天。门前的小树苗早已长成一棵大大的金桔树,而我也从婴儿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有人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孩童时爸爸在我眼中简直是无所不能,就像是一个大英雄,那时小小的人儿总是崇拜的看着他伟大的爸爸。

记得从前,爸爸总是喜欢用他宽厚的大手捏着我的脸,我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他就傻乎乎的笑,我也跟着后面笑,口水流了满面。而妈妈总是一脸嫌弃的看着我们俩。我也不怎么和妈妈亲。晚上总和爸爸一起睡。爸爸的肚子对我来说是一个超大号的皮球。我总是爬上去玩好长时间,还会去咬它的肚皮,那个时候不管什么事儿都和爸爸说,搞得妈妈都吃醋了。

可是渐渐地,我长大了,与妈妈之间是越来越亲密了。可与爸爸却是越来越疏远了,可能是因为他长期在外工作,只有过年才能回来所以也就不怎么亲近了。基本上是不说话的。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每次妈妈和爸爸通话,爸爸都会问起我,那个时候,明明有很多想说的话可是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每当这时妈妈总会问我说:“你不是想爸爸的吗?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呢?想说就说什么,一点也不关心爸爸。”

对呀,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把思念告诉爸爸,大胆的说:“我想他。”这并不是难以开口的事。我们要把握机会。千万不要错过。爱,就要勇敢的说出来。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

“国中作业量增加了,我们把口琴停了吧!”妈妈不容商量地对我说。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才想让我放弃口琴。

想起六年前,我才是个幼儿园的小不点,听到口琴中传出的优美旋律,觉得太神奇了,便缠着妈妈说要学,妈妈说,口琴是小乐器,不会被人关注,但我坚持要学,她问:“真那么喜欢吗?”我坚定地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任何乐器的学习过程都是艰难而枯燥的,口琴也是如此,为了提升速度,反复练习快速爬音,嘴唇要不停地在口琴上左右移动。冬天,干燥的嘴唇碰到冰冷的口琴,常常被黏住,有时甚至磨出血来,但即使如此,我仍然坚持着,因为我自己的那句承诺:“没错,我很喜欢。”

不知不觉中,口琴已经陪伴了我五年,它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陪我经历了辛苦,也为了带来了很多荣誉,我也骄傲地成为了豫园成人乐团最小的成员。就在不久前的音乐会上,我骄傲地站在领奏席上,音乐响起,我缓缓举起口琴,琴声如流水般缓缓流出,时而舒缓,时而激昂。颤音、手震、五度、八度,我熟练地展示着各种高难度技巧。此时,我仿佛化身一直小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在我身后,整个乐团的老师在为我伴奏,他们用琴声鼓励我、支持我、肯定我。一曲莫扎特的.《f大调浪漫曲》在如雷的掌声中完美谢幕,那热烈的掌声久久回荡在座无虚席的音乐厅,也久久回荡在我心中…

“妈妈,我可以少休息,但不能放弃口琴。”我抬起头满眼泪花,却坚定地看着妈妈。

“你就那么喜欢吗?”

“没错,我很喜欢!”只有坚持过,艰苦过,享受过才会收获真正的喜爱;而人的一生,若能有一样真正喜欢的事物一直陪伴,将会多么幸福。我一定会将我的喜欢坚持到底!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酸胀,眼睛发花,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叹息的语气,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愿意我的热爱因无法坚持而不得始终。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弥漫入房间里,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烙印在了我的骨子里,成为永远不会随时间褪去的坚持与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

每当我看到摆在我书架上那张球员合影,心里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一段往事。

我酷爱足球,从一年级就开始练习,膝盖上那一道道伤疤算不了什么,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我在寒风中奔跑,我在烈日下颠球,哪怕鼻梁骨骨折也没阻拦不了我学球的步伐。可是那时拦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样东西————学习。我升入了五年级,小升中来了。繁忙的学业,每天放学写完学校那一堆作业,还要不停的刷题,而每周末则是奔波在各种竞赛的考场,每天练球的时间,就像被紧紧攥在手里的湿海绵,几乎挤不出一滴水了。一段时间下来,我的脚法生疏起来,和队友的配合也不再默契,在队里由主力沦为替补。有时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参加球队比赛,结果只能站在场边,看着队友在绿荫场上踢出流畅的配合,我好像成为了一名过客,一名无关紧要的旁观者。似乎,放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学球五年,只为在绿茵场上闪耀,可是未闪耀就放弃努力,以前所有的付出都付之东流,以后会不会后悔?回想起那段初学生涯,是那么艰难。每天都要颠球;又是枯燥乏味的,每天数百脚传球;更是艰难的,一天跑五公里,跑完几乎走不动。我不止一次的问自己:“我还喜欢着足球吗?”心中的'回答只有一个:“没错,我很喜欢!”既然喜欢,那就没有什么困难让我放弃。

时光飞逝,物是人非。队友走了一批又一批,教练换了一个又一个,只有我坚持下来了。因为我热爱足球,我有着我的足球梦。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球队在一项赛事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们全体队员捧着奖杯拍了一张合照,期中笑的最灿烂的就是我。

人若无梦,则定无成,遇难则退,事亦难成,怀大梦,再加努力,则天下事易成矣。而我就是那个怀揣足球梦,并且为了我的梦想而付出的人。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5

死气沉沉的课堂上,同学们不是头摇摇欲坠似的做着单摆运动就是趴在桌子上进入梦乡……似乎只有我还精力旺盛、全神贯注地听讲。老师对此也十分惊异,于是邀请我为大家讲讲保持精力的原因,其实原因非常简单——武术。

小时候的我总是爱看电视,然而大多数时候,我不是在看动画片而是在看某些节目上的武术表演。惟妙惟肖的动作和激情四射的背景音乐使我整个人都“燃”了起来,我还不停地模仿表演者的动作。虽然只是花拳绣腿,但我却仍旧乐在其中。从此我便一直喜欢上了武术,并终于在之后接受到了正规的'训练。

拉伸韧带,是武术训练当中最重要的环节了。每当做“八字开、一字开”这些基本练习时,胯下的肌肉似乎都要被撕裂一样,剧烈的疼痛感渗入心田。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个武术训练者的艰辛与劳累。每天的家庭作业都是枯燥的拉韧带,练拳法,我都认真对待。尽管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但我因这份喜爱而最终选择咬牙坚持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学业渐渐变得繁重起来,我不得不暂时放下武术,把重心放在学习上。一天晚上,正在努力复习功课的我突然听到客厅的电视机里又响起那熟悉而又陌生的练武的背景音乐,时而低沉时而高昂……我全身似乎都燃烧了起来,武魂在我的心中再一次被唤醒。我放下手中的笔,把我所熟知的拳法甚至小时候的花拳绣腿全都打了一遍,直到汗如雨下,体力不支,才十分不情愿的停了下来……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即使在九年级繁重的学业中我没有足够的时间练习武术,但武魂却早已融入了我的血脉,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练武不仅使我的体魄健壮,使我的精力充沛,更使我懂得要把中华民族的勤恳、坚韧的优良品格传承下去。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6

“哒”,对手又将一枚白色棋子落下,围棋盘上黑白两方明显是白方占优,黑方的棋子苟延残喘地被白棋围缩成一团。拿着黑棋的我心情自然是跌入谷底般惆怅失落。

唉,又输了。

回到家,我对妈妈说:“我不想学围棋了,我下不赢。”说完就回房间了。

与围棋的初次邂逅是在一堂书法课上,却未曾想,一眼,便足以爱上。当时围棋课与书法课是一个教室,书法课课间看着旁边正在对弈的两个哥哥下棋。棋盘上黑白两方的棋子缠在一起,如同天空中老鹰追逐猎物一般,虽屡次不得手,可也紧追不舍,谁都想将对方围住。当时的我虽没学棋,看不大明白,但也觉得颇为有趣。回家后就缠着妈妈要学围棋,还承诺了一定会坚持下去。

现在想来,“爱上”简单,而“坚持”却难。如此屡战屡败,我还有坚持的必要吗?

打开电视,画面中跳出两个围棋大师的对弈,我瞬间被棋局深深吸引了。

黑子白子在棋盘上布阵,宛若天上的星斗,布阵严密,相互配合,就像夜空星座。黑白两方并不急着打吃,而是先保证自己的.气足够,既不被对方轻易提子,也可在失利时有个接应。双方交战,黑方从后方企图切断白方的退路,却被白方识破计谋,白方将计就计,直接做活,步步为营,直逼黑方棋子。黑方倒也冷静,来了一招围魏救赵,白方不得不调转枪头。终于,惊心动魄的打劫环节来了,这个劫虽没到天下劫的标准,但也不小了。细节决定成败,谁也不愿放弃这个致胜机会,就地寻找劫财,最终黑方打赢了此劫。我不记得最后棋局胜负几何,而那局棋的酣畅淋漓,精妙绝伦却记忆犹新。

是呀,棋局胜负原来并没有我想得那么重要,对弈中精彩的过程才是最吸引我的。就好像围棋课堂上老师每每为我们复盘棋局,对过程的点评永远胜过最终的结局。胜负心固然重要,但却不可被胜负心夺了初心。

我是那么喜欢围棋,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7

黑云在天空中堆积着,阴沉沉,朝地面压过来,让人觉得透不过气,又“呼”的一下消失。

在屋内,窗外的雨果真没和别人打过招呼,哗啦啦地击打在窗户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格外安静,坐在椅子上,拿起一本书,书名是《好好地吃一朵西蓝花》。我特别喜欢写美食的文章,文字温暖着我的心。戴上耳机,耳边传来醇厚缥缈的.声音,如临于古代清河般幽静。看到一篇题目很有趣的文章——《吃汤圆年将了》。它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写了对汤圆的认识及喜爱。我很喜欢其中一句话:“隔着花灯,站了两个人,一阵风过,花灯晃了晃。”

母亲有时会打开门,看看我在做什么。当我指着书页对她说:“妈,你看,题目很有意思。”母亲凑近了些,待看清题目,然后重重点头。再抬眼看着我,问道:“你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

母亲摸了摸我的头,“我下去给你煮米酒吧。”我点头。耳边的声音又幽幽传来,起身打开门窗。天已经不下雨了,抬起头,看天空放晴。阳光洒在身上,很暖。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吟出一句歌词“雨后江岸天破晓,老舟新客知多少。”雨停了,眼前是旅客上船的声音。思绪飘回,耳边是母亲唤我的声音,眼前是一碗热腾腾的米酒。用勺子挑了挑,竟然有几颗小圆子从中出现。“妈,怎么有小圆子?”“我看你在看什么汤圆的,以为你想吃了。你不喜欢?”

“没有,我很喜欢。”

母亲温柔地望着我。吃一口,暖流从头至尾,最后暖回到心里。

没错,我很喜欢。因为这是母亲给我煮的米酒。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8

我还喜欢黑管吗?我不止一次问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大学习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与此同时,黑管的级别越高,曲目就越难,在黑管上花的时间更多。我要放弃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与黑管相遇是一次学校乐团的演出,黑管的美妙声音迷住了我:低音如泉水呜咽,高音如百灵鸟啼叫,颤音如波浪起伏,吐音如机枪扫射。我陶醉在乐声中,忘返流连。之后,学校凑巧要招收新黑管队员,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见我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妈妈问我:真的喜欢吗?要坚持的。是的,我很喜欢。年少的我点点头,坚定不已。

学黑管的过程道阻且长,一开始只练基本功。第一次练习长音时,老师让我能吹多久就吹多久,我一开始气定神闲,之后却感到胸腔紧胀,气息不足。最后的时候,拼尽全力的我声音开始不平稳,身体也不停抖动,全身的氧气似乎都被抽空,撑不下去了。放下黑管,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吸到新鲜氧气时,宛如重获新生。还记得有一次我吹吐音时,因为舌头接触哨片尖过多而破了一个小口子,起初并未察觉,吃饭时感觉舌头特别痛,才发现原来破了一个小口子,此后的几天我都食难下咽。心中多少次后悔不迭,暗骂自己为何没考虑到这些困难!

渐渐的老师开始教我吹乐曲了,在吹乐曲的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了清灵的乐声正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找到那份简单的`爱,从此,我将吹黑管视为一种享受,在国小五年中,我获得了五级,七级和八级证书,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和成就感。

你还喜欢黑管吗?这是来自内心对我的拷问。没错,我很喜欢!我大喊了出来,这是一种回答,这也是一种对黑管的那份爱。

如果人有了一个目标,却没有坚持去实现它,便也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坚守,必须倾注毕生之爱。漫长的坚守或许会辛苦,但是放弃一定会痛苦。待坚守,且看惊艳。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9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都酸了,眼睛都花了,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不满的话语,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舍得我这几年苦练的岁月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浪费。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传入房间里,使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印刻在了我的骨子里,永不忘却。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0

蝉鸣聒噪恼人,骄阳热辣似火。一切都和六年前一样啊。我眯着眼睛望着天空,在这熟悉的景色中,陷入了回忆里……

六年前的暑假,天气一样的热。树上的蝉聒噪的叫着,没有一丝风。小小的我和妈妈一起拎着那个重重的大包,一层一层地爬上书法班教室的楼梯。“从今天开始,你就要接触一门全新的艺术——书法了。”妈妈顿了顿,我开始有点期待了,“虽然练字的过程可能有很辛苦,但是,如果你能坚持下来,那成果将是不可估量的!”我向往又惊奇地睁大了眼睛,书法之路也就此启程。

蝉鸣声声依旧,时光飞逝,转眼,我升入了国中。因为课余时间变少,书法的.装备也被我放在房间的角落,渐渐遗忘了。课业变得繁多,每天都被各种任务塞满,但我并不觉得很充实,心里有一块地方空空落落,仿佛缺了些什么。终于,在蝉鸣停后的六个月,我又郑重而又小心翼翼地一件件掏出陪我走过童年的书法用品,摆在桌上。

冬日的斜阳暖洋洋地洒下暖色调的光辉。狼毫笔尖触上了墨汁,瞬间笔毛舒展开来。笔已用了很久,上面“古艺笔庄”几个字已有些磨损,笔根已变成了深灰色。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蚕头燕尾,知白守黑……”我点了点头。笔尖轻触纸面,墨汁渐渐晕染开来。我像见了故人一般温暖而又感动。藏头护尾。蚕头燕尾。知白守黑。那本用了太久的字帖在手边,仍忠实记载着惟永寿二年发生的一切。字迹填满了白宣纸上的红格子,也填满了我心中的空空落落。墨迹还未干,在夕阳下显出星星点点的金色光辉。

我记得老师曾问过我是不是很喜欢书法。当时我告诉老师,说我还要再写一段时间。现在,我可以很确定的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窗外知了依旧开着夏日的音乐盛宴,盛夏的阳光骄傲而热情。铺纸,沾墨,提笔,落笔,下一个夏天,我依旧还在。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1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2

刺绣,一针一线,都饱含着制作者深沉的爱意和满满的期盼。它既是过去深闺中女子温柔的倾诉,又是而今我最喜欢的技艺。

还记得小时候,我看到奶奶带着老花镜,拿着一块破的不能再破的旧布,在上面用焦黑的腐碳勾勒着什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小跑着过去,探头一看,惊奇的发现这赫然是脚的形状。便问:“奶奶你在做什么呀?”奶奶这时便会笑着回道:“在给你做鞋垫呢。”说罢,便拿起剪刀小心翼翼地剪下布料。然后奶奶熟练的穿针引线,灵巧的双手灵活的动着,不一会儿鞋垫便做好了。只见鞋垫以蓝色为底,那是晴朗的天空与湖水一色,天上一轮明媚的太阳。水畔几丛含苞待放的水仙花娇羞地半低着头,水中两条金黄色的金鳞尾巴翘起,好似欢快的要跳出水面。我惊喜地看着鞋垫,看着水仙花瓣似乎缓缓绽放,看着鱼儿的.鳞片在太阳下愈加熠熠生辉。我充满着钦佩之情地对奶奶说:“奶奶,你好厉害啊,教我好不好?”“好!”奶奶笑了笑,厚厚的镜片下眼睛闪着慈祥的光芒。

我拿起鞋垫,入手是出乎意料的光滑平整,丝毫觉察不到针脚线头的突兀。我饱含期待地穿上它,便感觉到脚底软软的,舒适得像手掌的抚摸。似乎在炎热的夏天,一阵凉意从脚下升起,笼罩住我全身,为我驱散蒸腾的热气;又似乎在寒冷的冬天,一阵暖意从脚下升起,给予我温暖和生机。

从那以后,我更加爱上了刺绣。

我从红木柜中拿出我珍藏的、奶奶绣给我的鞋垫。我的手笨拙地穿针引线,可能针脚时疏时密,可能轮廓时粗是细,可能鱼鳞大小不一,可能水仙骨朵缺了些生气,但我依旧坚持,坚持着自己刺绣,坚持着奶奶的坚持。

爸爸妈妈、身边的叔叔阿姨,已经很少有人还穿这样的鞋垫,更不要说与我同龄的小伙伴。但我就是喜欢这手工刺绣的鞋垫,这是过去女子们手手相传的技艺,这是如今时代发展遗忘的珠玉,我想拾起它、保存它、传承它。

没错,我喜欢刺绣,喜欢它的美,更喜欢它的幽远的情意。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3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4

我非常爱看书!

从我三岁开始,妈妈在每个周末的晚上睡觉前,总会在床上与我一起看一些拼音读物,开始是妈妈讲动听的故事给我听,慢慢地,就是我和妈妈一起讲故事。故事讲完了,妈妈还会问我一些简单的问题,比如说《猴子捞月》这个故事,猴子到底有没有捞到月亮啊?为什么没有捞到呢?等等的问题。那时候我就在想,什么时候可以我看完一本书,然后问妈妈问题呢?

二、三年级的时候,简单短小的童话故事书已经不能使我满足,而就在这时,班里疯狂地流行着意大利作家——杰罗尼摩˙斯蒂顿写的《老鼠记者》系列的`童话书,这套书太

吸引我了,每读一本都使人津津有味。我一下子就在淘宝网上把这套系列的书,全部买了下来。晚上临睡前椅在床头边看,关了灯后,我的思绪仍被书中的情节

牵动着:《真要命的旅行》中,斯蒂顿回到妙鼠城了吗?他有没有把他的经历写下来……渐渐地我随着我的无尽想像进入了梦乡……

现在的我,最爱看的是杨红樱的小说和童话,我还准备开始“苦读”老爸说非常好看的《明朝那些事儿》,那套书还真有些厚,不过,我相信那些历史的事儿一定是非常有趣的。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诗人颜真卿说得对,我们现在如果不勤学苦练,老了后悔也没有用了。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5

我喜欢一个人坐在书房里,静静地读书。我会因为书中有趣的情节而笑喷,也会因为书中感人的故事而黯然落泪。

我喜欢和朋友聊天,谈谈自己的心事,又八卦一下班中的新事,然后滑稽地笑几声,再伸伸舌头,做个鬼脸。

我喜欢喝白开水,而不是喝那些没有营养的饮料,因为白开水才有益健康。就像生活,不一定要精彩,但一定要养好身体。

我喜欢一日三餐,我喜欢那种把肚子装得满满的感觉,也喜欢肚子快要饿扁时的雪中送炭。每当我从电视中,看到那些可怜的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孩子们,就感到自己无比的幸福

我喜欢打羽毛球,在绿茵场地上,挥舞着球拍,眼盯着那白色的小球,”嗖“的一声抽出去。喜欢这种力量与眼力的提升,喜欢这种技能的`提升,虽然我打得不是特别好,可我却常常收获快乐。

我喜欢打游戏。不管是电脑,或者是手机游戏,都在我的狩猎范围。我喜欢“绝地求生“中的刺激与欢乐,也喜欢玩”王牌战士“时的热血沸腾的感觉,更喜欢在游戏中结识朋友、收获友谊。

我喜欢旅游,喜欢尝试新鲜的事物。大连的海边,西安的古城,福建的鼓浪屿,北戴河的鸽子窝……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顺带说一下,今年暑假,我要去内蒙大草原哦!

我喜欢我的家人。他们在我开心的时候陪着我,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在我犯错的时候批评我,让我懂得了好多道理。

喜欢没有理由,只因有了‘喜欢’,人生才会精彩!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6

我想每一个人都有一些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有一本书是现代人很受欢迎的。名叫[阿衰]on line。[阿衰]这本书的作者是“猫小乐”。

[阿衰]这本书的男主角的名字也就是这本书的'书名“阿衰”。阿衰是一个国中二年级学生,长相不帅,身材也不高。普普通通的,但成绩并不优秀。生活很邋遢,爱吃臭豆腐。性格时而自卑,时而自大。

对一切新鲜事物或八卦事都很感兴趣。喜欢上网冲浪。还有三个是和阿衰是同班同学,他(她)们分别是:大脸妹﹑小冲﹑庄库,还有一个事阿衰班的班主任,金乘五。大脸妹,阿衰的同桌。学习优秀,但脾气暴躁,经常用自己的大头来欺负阿衰,但也是在阿衰完不成作业的时候的救星,令阿衰又恨有无奈。小冲,外号令狐葱,阿衰的同班同学﹑死党。

学习比阿衰好,是一个超级电脑迷﹑网络迷。为人大大咧咧,说话不拘小节,是阿衰的捧哏!庄库,家庭生活富裕,经常和阿衰作对。为人张扬﹑夸张,令人讨厌。金乘五老师自从当当老师走后,他就是阿衰的新班主任,语文老师,是时髦的年轻男士。阿衰的家庭人物:阿衰的妈妈,医生。为阿衰的学习担忧,强烈反对阿衰的一些爱好,是令阿衰最头痛的人。阿衰的爸爸,机关干部。思想比较开通,幽默风趣!

这本书的作者(猫小乐)说:“世界是由千千万万个阿衰这样的小人物组成的。让我们收回对优秀者仰慕的目光。从起点出发吧!加油啊!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7

我喜欢冬天的雪地,在几乎没有热量的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我喜欢雪地带来的欢乐,我喜欢那毫无杂质的洁白。

我喜欢万物复苏的春日,小草似乎吃了增高药,一个劲地往上窜。我喜欢在春风中去观察没有化尽的残雪,淳朴的洁白智胜下稍纵即逝的灰白。

我喜欢在夏风中摇晃的树荫,我喜欢在暮色降临时坐在树荫下乘凉。在湖这头,依稀能望见湖对岸零零落落的几户人家。慢慢地,绚丽的火烧云不见了,工作了一天的太阳下了班;由柔和的晚星与若隐若现的月亮来代替。

我喜欢看在秋风中飘扬的落叶,像蝴蝶在舞,如燕子在飞似一张张手掌在挥动。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妩媚的桃花,傲立枝头的腊梅,芳馨的兰花……我也喜欢从不浓妆艳抹的野花野草,洁白的、粉红的、淡黄的……我认为它们都给大自然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我喜欢大海,我喜欢大海那宽广的胸怀,不论任何江河湖海,大海都能容下它们。我喜欢大海那无私奉献的'精神,他把无数宝藏献给人们,却不求索取,只求奉献。

我也喜欢我的家,当我放学时,“回家了啊”一句平平常常的话,却令我心中感到暖暖的,受到的批评;同学间发生的不快;考试没考好的伤心……任何藏在心中的不悦,一瞬间烟消雾散。

我喜欢生活,并且深深的喜欢我周围的一切!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8

我喜欢冬日里的雪,喜欢跑出门外,张开双臂,任雪落到我的衣服上、双手上、头发上,直至浑身上下都落满了雪,我才感到心满足。

我喜欢夏天的夜空,每当夜幕降临,我就喜欢躺在松软的草地上,仰望星空,那黑色的天空被无数颗明亮的星星点缀着,使人感到心旷神怡。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树上金黃金黃的叶子纷纷飘落到地上,像给地上铺上了一层金黃金黃的地毯,当我踩上去的时候,那“咯吱咯吱”的的响声传入耳中,使人感到格外轻松。

我喜欢下雨,下雨时,我喜欢坐在窗前,抚摸着冰凉的玻璃,看着屋檐上的.雨水一滴一滴地落下,我还喜欢穿着雨鞋,打着雨伞出门踩水玩,落下的雨点,在雨伞上发出了“滴答滴答”的声音,让人觉得格外舒畅。

我喜欢读书,黃昏时分,我拿出一本书,在台灯下,小声地读了起来,在书房里,除了我的读书声和不时发出的“沙沙”的翻页声外,别无其声,显得格外宁静。

我喜欢刮风,特别是在夏日,在中午正值炎热的时候,忽然从北方刮来了一阵凉爽的清风时,那感觉简直无法形容,我站在树下,享受着大自然带来的清凉,树叶在风中摇曳着,仿佛也感受到了清凉。

我喜欢玩游戏,特别是枪战游戏,比如“和平精英”每当玩游戏的时候,那惊心动魄的游戏场面让人仿佛进入了真正的战场,面对“敌人”我和队友相互配合,一起打击“敌人”,当我和队友取得了胜利的时候,那激动的心情让我完完全全陶醉在了胜利当中。

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9

我喜欢踢足球。因为足球在空中的那一瞬间,我心中无比自豪。当足球飞进球门的时候,我会兴奋无比。当在球场上我满头大汗,我用汗水刷新了自己。

我喜欢弹吉他。因为它带走了许多懊恼和无趣。当我心情不愉快的时候,我会把自己锁在房间中弹吉他。

我喜欢玩电脑。在电脑上看电影,在电脑上玩游戏《我的世界》,在游戏中享受,在游戏中放松。

我喜欢下课。当下课铃响起的.时候,同学们一个个像脱了僵的野马,冲出教室。在课间,同学们有的玩游戏鬼抓人,有的玩跳绳,而我喜欢和同学们聊天。

我喜欢听音乐,在沙发上打开手机,戴上耳机,悠闲地听着动听的音乐,在音乐中享受幸福,享受每一个欢快的音符。

我喜欢看电影。看美国科幻的电影《漫威》,想象自己是超级英雄,和复仇者联盟一起打败坏人,拯救地球,和黑豹一起保护瓦坎达。

我喜欢放风筝。它们有各种颜色,黑色的,红色的,白色的,它们有各种图案,有多拉a梦的,有老鹰的,有龙的,这些风筝都在天空中遨游,都寄托着所有人的梦想。

我喜欢吃东西,吃雪糕、吃冰淇淋、吃汉堡、吃薯条,班级里的大多数同学都说我是一个小吃货。

我喜欢看书。看《淘气包马小跳》,看《鲁宾逊漂流记》,看许许多多我喜欢的书,让我在书中游玩,和马小跳一起玩玩具,和鲁滨逊一起漂流求生,和诗仙李白一起饮酒对诗,和诗圣杜甫一起吟诗作乐。

我喜欢生活,我喜欢生活里一切美好的事物。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0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是《why?》(为什么?),全套共有人体、动物、环境、海洋、地球等30多本。

《Why?》,是新时期少年科普知识动漫百科全书,它用当今少年喜闻乐见的读图形式,将生动的漫画、珍贵的图片和有趣的故事融为一体,整套书像系列电影一样,把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丰富的基础和前沿科学知识一幕幕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读罢掩卷,犹如在宇宙、地球、海洋、动物、植物、昆虫、生命、人体和环境世界中痛快淋漓地畅游了一番,从而能激发起你追求科学知识的热情。

看了《环境》,知道了温室效应是怎么出现的,赤潮是怎么形成的等等,由于环境的破坏和污染,自然灾害正在四处肆虐,我们无心丢掉的玩具,浪费的`每一滴水,一张纸,都会引起污染和破坏。为了保护环境,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每一滴水、每一张纸,从小事做起才能保护我们蓝色星球。

看了《海洋》,知道了海洋是生命之母,是世间万物的故乡,地球上的一切生命都起源于海洋。海洋是交通的大运脉,它不仅连接着整个世界,而且占据了地球表面积的71%。海洋还称得上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不仅提供给我们丰富的鱼类和其它各种海产品,而且还蕴含着石油、天然气等各种宝贵的矿藏……

人们都说,我们生活的地球是一个美丽的蓝色星球,你知道为什么吗?如果不知道,就请看这套书吧,我希望你能和我一样喜欢这本书。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1

我喜欢我自己,我喜欢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多么的美好、和谐。

上完学,回到家,我喜欢躺在床上休息。在这柔软的床上,我十分喜欢那种慵懒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置身于天空中的云朵,飘飘欲仙,自由自在。

我也喜欢在台灯下看书,躺在床上看书。科幻小说中,那一个个跳动的字符,像一位位蓄势待发的武林高手,让人热血沸腾,又叫人心惊胆战;在历史书中,那一个个跳动的'字符,就如一位位有耐心的老师,不厌其烦地为我们讲解历史的秘密;我还喜欢看散文,那一个个跳动的字符,就如一位位睿智的老者,为我们缓缓道来他那一生中领悟到的哲理。

我喜欢我的学校。我喜欢学校中洋溢着朗朗的读书声与欢笑声。我也喜欢看到两位同学斗嘴斗得不可开交的那副可爱的模样。

我喜欢杨老师,他是我的数学老师。我喜欢他与我们开玩笑,喜欢他给我们讲故事,更喜欢他那可爱的有时因为无奈而拉下来的脸。

我也喜欢肖老师,她是我的语文老师,我喜欢她开心时流露出的迷人微笑,也喜欢她生气时凶巴巴的,怒火中烧的样子。她虽然有时一教训我们就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虽然很怕,但是其中也有喜欢,因为肖老师是为我们好呀!

我还喜欢我的英语老师——叶老师。我喜欢她的和蔼可亲,喜欢她稍矮的个子,更喜欢她严肃的样子和上课时痴迷于英语的神情。

沉浸在喜欢的海洋中,我是多么的幸福,多么的舒畅。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2

今年暑假一开始,各个广场、公园好像都挤满了轮滑爱好者。小的只有四、五岁,大的也有三十来岁。他们都“全副武装”,早上一小队,晚上一大批,飞舞在广场、公园的每一个角落。

我是听朋友的介绍后,才跃跃欲试的。刚开始是穿朋友的.轮滑鞋滑的,觉得它挺好玩的,又能锻炼身体,就千方百计让爸爸给我买了一双。

刚穿上轮滑鞋时,我感觉很重。爸爸老是跟着我,怕我“四脚朝天”。哥哥教我动作时,我不是这里做的不对,就是那里有错。过了好一段时间,我才掌握了动作基本要领,慢慢地,我滑地好多了。

朋友一直催我滑快一点,可是我一滑快,心里就会害怕,便又滑慢了许多。有时,他们离我有10米多远,我就会叫起来:“滑慢一点,等等我。”可是,我有一个问题到现在还是搞不明白:许多人刚刚开始学时,总会摔倒,而我不会;我是在有点学会后才老是摔倒的,有时,我滑一圈,就要摔四五次。爸爸老是对我说:“动作要做对,小心一点儿。”可是,说了也是白说,我还是老摔倒。不过,摔倒了一点儿也不疼。

几天之后,我滑起来像飞一样,快极了,真是爽呆了。有时,我会和朋友一起穿着轮滑鞋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有时,我还会穿着轮滑鞋走楼梯,刚开始我只敢走有扶手的楼梯,每次看见他们走没扶手的楼梯时,我就只好在一边“眼馋”。现在,我也可以走没扶手的楼梯了,而且走起来像在平地一样。

我喜欢轮滑,轮滑既帮助我锻炼身体增长勇气,又给我的生活增添许多乐趣。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3

夏天,是一个雨季。面对着雨,许多人会想:怎么这么大的雨呀?还一直下不停。但是我却喜欢雨。

雨带给人们不同的心情,不同的感觉。这种光景和感受是很不好的。天空聚集了很多云,很厚的层云带着黑蒙蒙的`轻纱。

午睡时,我坐在板凳上,照管那些调皮的捣蛋鬼。我被他们吵烦了,别过头,望着外面——教室的门开着,偶尔袭来一阵风,吹着挺舒服,心情也轻松!随着时间的变化,天渐渐变暗了。

空气夹杂着热气,闷闷的感觉。突然,急促的上课铃催得我们急着从走廊蹿回教室,静静地坐着,仿佛时间过得很慢,从内心的一团火中涌出来密密麻麻的汗珠。外面好像弥漫着一层薄薄的、似轻纱、隐形的雾。欢快的下课铃响了,该放学了。老师在不停地嘱咐着一些事后,我们就回家了。

雨也是个天真的孩子,永远不知道什么是错,什么是对。

我们这在给路翻新,过多的泥沙因为雨变得湿漉漉的,一路都是烂泥,连公路上都是,可谓无路可走。踩上去滑滑的,软绵绵的,怪不好!可在自然界里,雨是最大的功臣。它粘上树叶,树叶立马就换上了溜溜的绿新衣,脱下了肮脏的灰尘装;它躲在花朵里玩耍,使朵朵鲜花忍不住砰然绽放;它钻进泥土中,让沉睡的种子忽然觉醒,撑起两片稚嫩的小叶……

我喜欢雨,它给我们带来绿色,带来清新,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生机……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4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要数我的班主任孙老师了。他从四年级一直教到我五年级。五年级上学期开学不久,我便转到了鹤壁新区。自转走之后,我一直很想念他。还几次做梦和他交谈呢!

孙老师中等个儿,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嵌在脸上,显得很有精神。他写的一手“艺术字”把我吸引住了。现在我虽然很少见他的字,但是,一有空我就会拿出我四年级的报告册和作文本,欣赏他写的字。虽然他写的字没有书法家写的好,但是,除书法家外,他写的书法是无人能比的!

每当我有难题克服不了想放弃的时候,孙老师的那笑容就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每当我遇见孙老师的'时候,他不管有没有急事,总会停下来,对我问长问短问我在生活上有没有困难,问我学的知识掌握了没有。有时,我把不会的题目告诉他时,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讲,直到我听懂为止。有时,我问的问题太简单了,他就会微笑着对我说:“你再想想。相信你自己,能行!”

孙老师对我的爱,是无微不至的。我真想对他说:“啊!老师!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老师的爱,是天下最伟大,最高洁的爱!”

现在,在新的环境中,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时,我还会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我以前的班主任孙老师!“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5

我喜欢春天的阳光,那光照在我身上,我感到很温暖又是无比的快乐,春天小草发芽了,树上长出了新的叶子,到处都可以闻到春天的气息。

我喜欢夏天的花,我喜欢它们开出最绚丽的时候,的那种美。我喜欢秋天的凉风,秋天我在树下乘凉,敢到很凉爽,心情是那么舒畅,一天的烦恼都没了。我喜欢冬天的那场雪,在雪地我们玩的那么快乐开心,一会就满头大汗了,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笑脸,我堆起了雪人,雪人也好像在对我们微笑。我喜欢看电视,希望自己能走进电视里去和主人公一去经历没个故事,去体会到他们的.感受。

在电视前感受到很快乐。我喜欢看书,在书的海洋里,我看他们的真诚,感到新奇,在我看的每一本书中,我都感受到很真实,就看入迷,就像走进了书里一样。我也喜欢放在床的娃娃,每天它们陪我一起学习,一起做作业,一起睡觉,不开心的事就都跟它们说,快乐的事也说,我喜欢它们。

我喜欢晚上,在梦里我很快乐,我飞上了蓝天,看到白云从我身边飘过,小鸟在我身边徘徊,对我说话,我们开心的交谈着。我还喜欢朋友们的生日会,我去了,每一个人都送出礼物,送出一分祝福 。

我喜欢那小鸟的叫声,每一次听到小鸟的叫声,就感到愉快。……我喜欢,世界的切。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6

我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可爱的小花猫。(开门见山,交待叙写对象。)

星期日早上,我吃过早饭,想出去吸吸新鲜空气,便见到邻居家的一只小花猫。(交待事情的起因。)

小花猫长得胖乎乎的,一身黑白相间的毛,仿佛是一件花衣裳。炯炯有神的.眼睛,闪闪发光。黑色的小嘴巴上有一只流着“鼻涕”的小鼻子。它的尾巴甩来甩去,好像在跟我打招乎:“你好!你好!”(本段描写,既有静态,又有动态;既有视觉,又有心理。写出了小花猫外形的可爱。)

你仔细地观察,发现它的尾巴一直在甩,6根雪白的胡须也不停地颤动着,我想:肯定是无聊了吧!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家里,拿了一只小篮球,准备和它玩“你追我跑”。我举起小篮球准备扔它,我使劲一抛,嘿!抛重了,它还是一动也不动,它为什么不逃呀?眼睛干吗盯着我?一连串的问题不停的浮现在我眼前。我认真的思考者,仔细的观察着,原来是它饿了!我连忙从家里拿来米饭和鱼刺……它昂首挺胸,神气十足的走过来,只见它先用鼻子闻了闻,觉得很香,就囫囵吞枣的吃着(改成“吃起来”),三口四口,就把饭一扫而光了。它吃得正香的时候,我却闻见一股臭味,原来,是它身上的臭气,它肯定又去垃圾堆了吧。(本段的心理描写也很成功。)

它!就是一只讨人喜爱的小花猫。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7

我喜欢的动物多种多样,有大象、猫、小狗、小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我的小鱼,是它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

这些活泼可爱的小鱼,它们是爸爸每周钓鱼给我带回来的。每天我都会给它们喂食,逗它们玩耍。小鱼一群一群的,一半有一身乌黑光亮的鱼鳞,一半有一身像太阳一样的红艳艳的鱼鳞,闪闪发光,这鱼鳞实在是太美丽了,真是让人陶醉;还有那个小嘴,吐出那些透明光亮的小水泡来,真像一串串美丽的珍珠啊!还有那晶莹透亮的眼睛一眨一眨的真讨人喜爱!每当我学习累了,倦了,我总要去看看我那些可爱的小鱼们。

一进门就看见活泼可爱的小鱼在水盆中游过来,吐着一个接一个的泡泡,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过了一会儿我走过去,原来啊它们是在给我打招呼欢迎我呢,我真高兴!看着它们开心的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一身的'倦意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群小鱼还很机灵,我抛下一点馒头粒,沉到水底,我都不知道在哪里,但它却知道,我撒到哪它就吃到哪,有时候还争先恐后的抢着吃呢!一阵微风吹过来,我仿佛就是一条小鱼,穿着红色的衣裳,在水中游来游去,像人们一样来来往往,和其他小鱼玩耍,嬉戏,令人流连忘返!

就是这群小鱼给了我快乐,我喜欢这一群小鱼,像我的好伙伴,是它们陪伴我度过了童年的美好时光。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8

我喜欢春,喜欢春日的风。风本无迹可寻,但春风一至,大地一下子就绿了。树上的嫩芽是绿的,地上的小草是绿的,一切的一切都成了绿的。大地呈现出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

我喜欢夏,喜欢夏日的树。在炎热的夏天,当人们满头大汗地走在路上,突然发现有一片树荫地时,那会是怎么的一种欣喜啊!

我喜欢秋,喜欢秋日的果。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果实也随着秋风而成熟了。那种红红的、黄黄的可爱的颜色,总能诱使人上去咬上一口那甜美无比的'果实。

我喜欢冬,喜欢冬日的雪。在冬天,天上总会飘下来那洁白的雪花,把大地扮成一个粉妆玉砌的世界。我们在雪地中忘乎所以的玩着。似乎忘记了冬日的寒冷。

我不但喜欢天地之间的景观,更喜欢精神上的享受。

我喜欢读书,无论在什么时候,读书时我就会身临其境一般沉醉其中,读《三国演义》时,我仿佛就身处在那惊心动魄的古战场;而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好像就和鲁滨逊一起自由的生活在孤岛上。

我喜欢玩电脑游戏,在紧张的学习一周后,玩一会儿网游,可以使自己的身心放松,在电脑中得到乐趣。

我还喜欢体育运动,无论是足球、羽毛球还是其它什么运动。在体育运动中,我便会有种充实、丰富的感觉。

如果你能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并且热爱生活,你也会有这么多的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9

我喜欢在春天的早晨到外婆家的小花园走一圈,闻闻草木的清香,看看在叶片和花瓣上悬着的晶莹的露珠,仔细倾听附近树林中传来的各种鸟儿的歌唱。

我喜欢在初夏的上午穿过田野,提着一个篮子,去挖野菜,采野花,找来铃铛草,倾听它发出的清脆的铃声,再把一种野草含在嘴里,吹响那欢快的哨声。对了,还有幸运四叶草,找到它,说不定真能得到幸运呢。

我喜欢幻想,幻想自己变成一只蝴蝶,在花丛和同伴捉迷藏;幻想自己变成一只小鸟,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幻想自己变成一朵花,给人们送去芳香;幻想自己变成一个仙女,拿着魔法棒,维护正义。

我喜欢听歌,听不懂的《甩葱歌》,被称为“神曲”的《忐忑》,给人鼓舞的《隐形的翅膀》,淡淡忧伤味道的《梦里花》,全是我的`最爱。

我喜欢看书,书给我带来的是丰富的知识,是无限的快乐。如果可以,我真想把一个月的时光都融化在书本里。杨红樱的作品是我的最爱,《笑猫日记》、《女生日记》等都很好看。

我喜欢看电视里丰富多彩的节目,像精彩的动画片,搞笑的小品,大型的电视剧,好看的古装戏等,我全都喜欢。

我喜欢自由舞蹈,放一段音乐,我常常情不自禁地翩翩起舞,那舞蹈动作还挺优美,跳起舞来的感觉美妙极了。

我喜欢的东西就是这些,你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0

世界上有许多可爱的动物,但我最喜欢小白兔。我家有一只兔子,它的样子长得很可爱。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还有一双长长的耳朵,跟一对像宝石似的眼睛,还长着一个毛绒绒的尾巴,可爱极了。我家的兔子已经是大兔子了,但在我心里它还是一个小兔子。它的名字叫“乖乖”。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和乖乖去姥姥家。

姥姥家住在新街,新街是个小镇,不过那里有许多种地的农民伯伯,我们到了姥姥家,姥姥准备了一桌好吃的饭菜,我们开始吃饭了,我大口大口的吃,妈妈说,“你慢点吃。”我笑了笑,继续吃起来。吃完了饭,下午我把乖乖放出来,它一蹦一跳的来到我面前撒娇,我摸了摸它,它又走了,过了一会爸爸说带我们去姥姥家的田地里去看看,我把乖乖也带上了,还没等我们下车,乖乖就先跳下去了。它非常开心,我下了车抱着乖乖去有许多草的地方,我把乖乖一放下来,它就跑了,乖乖好像在跟我玩躲猫猫的`游戏,我细心的找就是找不着,我心里有点担心,田地这么大,万一乖乖跑了怎么办呢!然后我就大声叫乖乖,我叫了半天都没看见乖乖。

我急得哭了,忽然我一转身乖乖就在我身后,我看见乖乖非常高兴,我问“乖乖你去哪儿了”它好像说:“我一直在你身后。”我对乖乖说:“你应该叫淘淘了。”然后我们就回姥姥家了。这是一个快乐的暑假,也是快乐的一天,我爱我的乖乖。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1

两年前,我在街上看见一只很可爱的小狗,小狗的脚扭伤了,走路很困难,它的主人丢弃了它。在我的再三请求下,妈妈终于答应让我把小狗带回家抚养。

小狗除了尾巴是白色的绒毛外,其它地方都长着棕色的绒毛,又大又圆的'眼睛,还有一张樱桃小嘴,我给它起了个有趣的名儿,叫嘟嘟。嘟嘟的耳朵顺着脸颊挂下来,就像芭蕉扇一样;它的尾巴高高地向上翘起,并且向两边打开,像一把白色的羽毛扇子;它走起路来跟猫一样慢悠悠的,一扭一扭的,像极了一个傲慢的小公主。

过了一段时间,我把嘟嘟送到乡下爷爷家,让爷爷奶奶帮忙抚养。我要走时,嘟嘟紧紧地咬着我的裤角,不让我走,其实我也很舍不得它。每次我去爷爷家看望嘟嘟时,它都会到门口迎接我,吃完中饭,它还常常和我玩耍,真开心!突然有一天,我接到奶奶的电话:“珊珊,嘟嘟可能吃了老鼠药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我们再看看,呆会儿再打电话给你。”挂断电话,我的心揪得紧紧的,我想象着嘟嘟不像以前那样活泼,独自蹲在角落,病得睁不开眼睛……我焦急地等待着奶奶的电话,“叮铃铃,叮铃铃”,我立刻抓起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奶奶的声音:“珊珊,没事了,嘟嘟只是有点不舒服,没什么关系的,你放心好了。”我如释重负的舒了一口气,幸好只是虚惊一场,不然我要伤心透了。

嘟嘟给我生活带来了快乐,我真喜欢嘟嘟。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2

我家的书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作文的。在这么多的书里, 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鲁滨孙,你,你是我的一本书,一部永远也读不完的书;品读你,千年有滋味。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3

猜一猜:什么东西吃进去是红的,吐出来是黑的?对了,他就是很多人喜欢吃的水果,当然也是我的最爱——西瓜。

今天,妈妈给我买回来一颗又大又圆的西瓜说是阜阳产的‘半截楼’。只见深绿色的瓜皮上镶嵌着一条条花纹,摸上去很光滑。妈妈告诉我。西瓜的品种有很多,常见的有黑美人,无籽西瓜,特小凤等等。它的形状有圆形,椭圆形,卵圆形等。阜阳还有装在瓶子里掉在瓜秧上种出来的西瓜,它的个子不高,根据瓶子形状长的也不一样。咦,还真是奇怪,以前和知道西瓜是圆的,没想到它还有这么多品种。

妈妈把西瓜洗干净,拿着刀子轻轻地把它切开,刚刚挨着瓜皮只听“嘣”的一声,西瓜就裂开了,露出红红的瓢,黑黑的籽。西瓜汁瞬时流出来,散发着一股清甜的香气。我走赶紧捏了一块放到嘴里,又沙又甜,真好吃。

爸爸说:“你不要小看这个小小的西瓜,它可是有来源的。西瓜是在神农尝百草时发现的,原名稀瓜,是水多肉稀的瓜之意,但后来传着传着就变成了西瓜。西瓜中含有大量的`葡萄糖,苹果酸,维生素等物质,是一种富有营养,美容的食品。吃西瓜可清热解暑,除烦止渴,西瓜中含有大量的水分,在急性热病发烧、口渴汗多时、烦躁时,吃上一块又甜又沙、水分十足的西瓜,症状会马上改病善。”

看样子西瓜的用处好的可真是数不清了。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水果——西瓜。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4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我最寒冷的时候,给我送来温暖。如同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我带来力量。

我喜欢在春天中踏过广阔的草地,一棵棵小草像一个个穿着绿衣服的小人儿,在风中摇晃着脑袋为我歌唱,扭动着身姿为我舞蹈。

我喜欢秋风里满山的'果实,如果我秋天去农场,我会欢欣鼓舞地徜徉在果实的世界,我要摘下红通通的苹果,摘下黄灿灿的梨……尽情品尝果实的甘甜。我还要一个人躺在草地上看着小草与花儿,看着自然,心情无比舒畅。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亮亮的草坪,小草在努力地生长,嫩嫩的、绿绿的,给世界带来了一片生机。

我也喜欢梦,我特别像在梦中体验自由飞翔的感觉,我会飞到城市的上空,由小及大,我看到了武汉,看到了湖北,看到了长江、黄河,看到了国土辽阔且蒸蒸日上的中国,看到了革命战士们用鲜血捍卫的五星红旗高高飘扬。

我喜欢朋友,因为朋友可以互帮互助,在我遇到困难时,朋友可以为我们排忧解难;在获得成功的时候,我们会彼此分享喜悦。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可以提升我的思维能力,让我变得更加智慧,也可以为我提供一方舒适的精神园地,让我放松身心。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书中的道理可以为我提供学习的帮助,为我指明人生的方向。

最后,我喜欢活着,我活着不只是因为学习、生活,而是因为我热爱生命的美好,更是因为我的心里充满着无数这样的希望。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5

众多动物中,我最喜欢小狗了,因为小狗跟我有一段不平凡的故事。

在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在路边我看见一只小狗在那旺旺的叫,声音好凄惨好像在求救,我过去一看小狗的身上脏脏的.,好可怜的小狗,于是我把它带回家。

回到家我先帮小狗洗了个澡,它长着一身黑白相见间的短毛;一双透亮的眼睛下面长着一张翘起来的嘴巴;一个头上镶嵌着一对懒懒的耳朵。一个胖胖的肚子下面长着四条笨笨的腿,腿下的脚上有一双锋利的瓜子。可爱极了!

洗完澡后,我把它放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它,看得小狗羞的低下了头,它那懒懒洋洋的样子让我笑破了肚皮,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子叫“小懒虫”。

过一会儿,我开始逗它玩了。我扔出了一个玻璃球,球明明来到了沙发的右边,它非往沙发的左边跑。不知怎么“咚”的一声,我往沙发上一看,满地是水。原来小狗把鱼当成食物,把鱼缸给撞破了。小鱼晾在了外面,不久死去了。我又气又笑。

这时,小狗老老实实地蹲在地上,好似犯了错误的小朋友。我微笑地说:“没事的,因为你是一个懂事的小狗”。我把它放在沙发上,给它吃鸡骨头,他快乐地叫起来,好你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狗,是不是很可爱啊,因为有了它的陪伴我再也不愁没人陪我玩了。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6

我喜欢春。一到春天,整个世界都恢复了斑斓的色彩,春雨打在新发芽的花草上,使它们获得了新生,叽叽喳喳的鸟鸣唤醒了沉睡的生灵,一切都变得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我喜欢夏。夏天来临,树上的知了不停的叫着,仿佛一位音乐家在演奏一篇篇优美的乐章。夏天虽然闷热,但也是游山玩水的好时节,这个时候人们游览祖国山河,一定会大饱眼福。

我喜欢秋。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在乡村里,随时都可以看见农夫们忙碌的身影。稻田里一片金黄,美好的稻香翻腾着,令人心旷神怡。果园里飘来阵阵清香。火红的枫叶如蝴蝶般飘落于地。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

我还喜欢冬。一到冬天,整个世界的`时间都仿佛停止了:河水不再流动,小鸟不再鸣叫,五颜六色的蝴蝶也不再飞舞,没有停止的,只有天空中那不断飘落的雪花,显得十分孤寂。

我喜欢爸爸,喜欢他宽厚的背,当我躺在上面时,总是有无限的安全感,在他背上,我总能安然入睡。我喜欢他那双温暖的大手,拿上手抚摸着我额头,我就觉得无比的幸福。

我还喜欢妈妈。这世界上最伟大的是什么?是爱,是温暖人心的母爱。我喜欢妈妈每天早上上学时的叮嘱,我喜欢妈妈始终挂在脸上的自信微笑,我更喜欢她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

我还喜欢看书,不论是散文诗集,还是历史传记,在书中,我总能找到无穷乐趣。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虽然现在科技发达,电脑手机代替了书,可是我仍然抑制不住对书的喜爱。

我喜欢生活!我热爱生活!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7

我喜欢万物复苏的春天,一阵风吹过,我突然感到一丝寒意,但小草却骄傲地抬起头颅,用力地从依然坚硬的泥土中钻出来,欣赏美丽的春景。鹅黄色的迎春花远远看去也已吐蕊,淡淡的却又惹人的眼。我不由得感叹,大自然的生命力如此的顽强。

我喜欢秋风,那种扑面而来的凉爽,让人的心情无比的舒畅,把树枝摇曳的哗哗作响,为人们奏响清脆的交响乐。和着乐声,农民伯伯们满心欢喜地收割着庄稼。我喜欢秋天的树,像一幅油画,在绿色的渲染下,有了金色和褐色的点缀与衬托,让秋天的山野披上了五彩的霞衣。我喜欢在秋天美景的映衬下,在广袤的草原上自由地驰骋,身边的风呼呼作响,此时此刻我好像也变成了一匹无拘无束的骏马,尽情地欣赏着秋天美丽的风景。

我喜欢仰望夏天的夜空,夜幕降临了,几颗闪闪的星星挂在蔚蓝色的夜空,在月光的.照耀下,发出璀璨的光芒。我喜欢在伤心难过的时候看着这样的夜空,用心去寻找最亮的那一颗。“嘘!”你听,星星对我说:“不要灰心,不要难过,你一定会成为最亮的那一颗。”

我喜欢在寒冷的冬天,坐在暖暖的房间里看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汲取营养和精华,让我在知识的灌溉中更加茁壮的成长。

我更喜欢生活,因为在生活中有妈妈温暖的双手,爸爸慈祥的目光,老师辛勤的培育与谆谆教诲。这一切都让我难忘。

我喜欢我喜欢的一切!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8

我喜欢生机勃勃的春天。春在脚下,小草探头,万物复苏;春在枝头,柳条嫩绿,桃花鲜艳;春在空中,和风送暖,燕在空中飞来飞去,忙着搭窝;春在人们脸上,大人小孩,扬眉吐气,欢迎春的到来。

我喜欢炎热的夏天,火辣辣的太阳照射着大地,我喜欢去泳池里游泳,清澈、冰凉的池水,让人一下子就感觉到世界的清爽,从肌肤到心灵都沉浸在那种难言的'凉快中,你忽然觉得原来夏天是如此美好。

我喜欢秋天,喜欢秋天的天高云淡,喜欢秋天的瓜果飘香,喜欢秋天的五谷丰登……尤其喜秋天的枫叶,一片片火红的枫叶从树上坠落下来,在空中飘飘悠悠,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飞舞,让人心旷神怡。

我喜欢冬天,喜欢冬天的雪花,雪花飘飘,飞在空中是那样的宁静祥和,给人无限的遐思;白雪皑皑、落在地上是那样的晶莹洁白,让人不忍心踩上去;我更喜欢雪花飘下来时小孩子的那份热烈、欢呼,足以驱走寒冷,给人带来温暖的火焰。

我还喜欢花,喜欢象征着富贵的牡丹花、喜欢象征着爱情的玫瑰花、喜欢高贵而优雅的百合花……

我还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的脸颊上的,早晨,当我吃早餐时,妈妈笑着说:“早啊”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那样的温暖。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中充满着这么多的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9

我喜欢倾听河流奔腾不息的步履,那里有奋斗的味道;我喜欢看到花儿灿烂的笑容,那里有美丽的味道;我喜欢乡村美丽的景色,那里有……

我喜欢站在窗前看乡村的雨,天空卷着一层浓厚的云彩,正在向这涌来,太阳被遮住了光线,乌云占据着天空伴随着一声闷雷声,顿时,大雨倾盆而至,形成一席密集的雨帘。晶莹剔透的“珍珠”洒落在屋檐上,马路上和树叶上,“滴滴”“嗒嗒”,那声音是很有琴艺的,雨后初停。乡村经过雨水的洗涤,变得焕然一新,苍翠欲滴的树叶反射着光线,清新的空气令人神清气爽。

乡村不仅雨景美,乡村的人儿更美。

我还喜欢夏夜与人们在树下纳凉,晚风习习,轻轻吹拂着人们的脸庞,吹拂着树叶,从而发作文出“沙沙”的声响。那游来游去的风,那洒脱的心,犹如乡村的一抹笑靥,吹去农民工作的疲劳。

乡里邻居,人们围在一起在树下纳凉。那边三五成群在打牌;这边几位老姐们正伴着音乐起舞;还有最调皮的.孩子这是却安静下坐在老人身旁,听老人边夭折蒲扇,边娓娓道来那从前的故事……这是却突然热闹起来了,不知谁从家里带来了熟花生与人们攀谈着田里面种植着的农作物的长势,话中并无攀比之意,有点只是分享之情。

我们常常念叨:“时光容易催人老,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殊不知,记忆中那最美的情感会在时光的淘洗下,愈发珍贵。

那是世间最自然,最讨人喜欢的情,穿越了时光牵绊,洒在每个人的心田,是那最温暖的温情……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0

今年的春节晚会大家都看到了吧!春节晚会里有:“聪明”丈夫。美好时光。妈妈你有多爱我。歌曲舞蹈等节目。里面我最喜欢看的那就是晃管。年年有“鱼”。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两个节目吧!

大家听过“晃管”这一个词吗?我可没有听过,不过,我今天可算见识了,这呀是一个节目名称,内容是一个人把一个管的口对着我们,后来把一块滑板放在上面,同时,那个人也要站上去,等到平衡后,另一个人踩在他的肩上,后来,那另一个人用一只手支撑在第一个人的头上,第二个人的脚也要同时动起来,这样,第一个动作做好了。现在做第二个动作了,第一个人把一个管竖着,再把第二个管放在第一个管的`上面,横着放,再竖着放,再横着放,最后来一块滑板放在上面,人再站上去,等到平衡后,另一个人再踩上第一个人的肩上,第二个人用一只手支撑在第一个人的头上,第二个人的脚也要同时动起来,这样,第二个动作也完成了。

下面,我介绍的是年年有“鱼”,这是一个魔术。一个魔术师,说他手上捧起来的是他的老祖宗——“鱼”,我们都不相信,后来那一群鱼还真听那个魔术师的话,魔术师又拿出一幅画,说是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留下来的,后来,魔术师把画上的鱼变出来了,又变回去了,最后,魔术师去把画上的鱼变到鱼缸里,后来鱼在鱼缸里越变越多,同时,魔术师说:“希望大家和这里的鱼一样年年有余。”

啊!春节晚会可真好看呀!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1

我喜欢冬天,它虽然风雪交加,很冷,但它非常漂亮,树像披上了银纱,房子像穿上了白棉袄,地像盖上了棉被,这就是冬妈妈的宝贝——雪宝宝。

我喜欢冬天,是因为只有这个季节会下雪,有了雪,就可以和老师、同学们一起在雪地里照相、堆雪人、打雪仗,一起玩的快乐,将是我长大后美好的回忆。

在周五的第二节课结束后,胡老师带着我们去操场上照相。到了之后,发现操场上的人密密麻麻的.,雪球满天飞。很多同学只顾着玩,没有照相。我们照完相后,向不同方面散开了,我弯腰捡雪球,抬头时一个雪球飞来,打到了嘴边,雪球被啃了一半,我把雪吐了后,发现邹语在仰天大笑,很是气愤,就去追他,还向他发射雪球……

一会儿,我们发现雪都开始变硬了,这时的制作雪球容易弄伤人,我们就不打雪仗了,开始滑雪,滑雪很简单,看了就会。

我刚开始拉着郑翰文,我非常用力,拉他到处跑。有一次,我的鞋不小心打滑了,一下子滑到了雪堆里,我爬起来,拍打着满身的雪,朋友们开始大笑起来,我也笑了。

后来,我们和金泽宇一起造大雪球,四处找雪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这个“巨无霸”雪球做好了,金泽宇提着雪球到处找目标。一次,我在捡雪球的过程中,金泽宇把雪球放在我头上,我没发觉,直到起来时才发现,同学们已经笑的前仰后倒了。

这就是我和老师同学们玩雪的乐趣,怎么样,是不是很欢乐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2

我喜欢雪,喜欢那洁白无瑕的雪。我会很经常一个人坐在一帘雪雾的背后,听雪落的声音。

它是大自然可爱的小精灵,它们落在人们的身上、发间,有时候还会跳上你的鼻尖。

它是一位舞者,身姿如柳絮般轻盈,灵活地在寒冷腊月的高空中跳舞。大自然就是它的舞台,雨是它的伙伴,风是它的向导,风吹到哪个方向雪就向哪个方向飞舞。

它还是一位魔术师。下雪前有褐色的树,青色的松,红色的房顶,灰色的马路......而在那片片雪花降落到大地时,世界就像变了一个颜色。雪花们扑向了大地,为大地铺上银色的毯子,它们又舞向大树,为大树镀上了一层白银。白松也被这白雪所覆盖,青色和白色搭配得完美无瑕,远看像一个巨型的奶油大蛋糕。

看着这些纷飞的大雪,我想用手接住一片。一朵小雪花仿佛听见了我的呼喊声,轻盈地落在我的指尖上,它是多么晶莹剔透。我伸出另一只手去抚摸它,但是它刹那间化为水消失了。是风在呼喊它吗,也许是雪花留恋着我吧,把它的魂魄化为了水留给我。

我真的感谢冬天,是它用寒冷孕育了一份特别的'礼物,让冬天的世界不再孤单,寂寞。

“瑞雪兆丰年。”它不仅给我们送来了美丽的雪,也送来了来年的丰收。

窗外,寒风仍呼啸,大雪仍纷飞。它们仍然一片接着一片,一朵挨着一朵,飘向每一个角落。

啊!窗外的雪真是太美,我喜欢雪,喜欢这个冬天的精灵。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3

我喜欢清晨的树林,早晨,万物都苏醒了,花儿草儿们也收藏了月亮姐姐花费了一夜的心血特意送给他们的礼物——露珠,阳光透过绿宝石似的树叶,变成了金箭,却温柔的抚摸着植物们的身体。我喜欢这山林里事物的倾诉。

我喜欢在树林里看蓝天。这里的天和别处的天不一样。天,原本是清爽的蓝色,还有纯洁的白色来衬托着。而这里的天,是白、绿、蓝有好的合影,清新美丽。

我喜欢林中不知明的小野花。红的、蓝的、白的'……五彩缤纷。虽然它们没有牡丹的高贵,也没有玫瑰的浓郁,却是各有特色。有的小巧精致,有的天真可爱,有的纯洁美丽,有的香气扑鼻……我喜欢它们的自然。

我喜欢雨后的森林。接受洗礼的植物们,一个个兴高采烈,让晶莹的“珍珠”来装扮自己,每一株小花,每一株小草,都散发着奇异而美丽的光彩。

我喜欢黄昏的树林。这时,正是太阳最疲乏的时候。它金黄的光散尽了,变的红通通的,越来越大。红光照进树林,到处都是红色的,植物,动物,甚至微生物,都疲困了,想要休息了。我喜欢这红色的世界。

我喜欢夜晚的树林。金黄色的月光照进树林,仿佛在给所有的生物唱催眠曲。走在树林里,抬头望去,星光一点一点的照在泥土上,我喜欢这朦胧的美。

我喜欢自然,而且深深的喜欢能在我的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4

我喜欢冬天的雪,在某个早晨或傍晚,飘飘洒洒的飞来。我喜欢那份纯洁的白,我喜欢那种飞舞的自然。

我喜欢春天彩色的蝴蝶,那轻盈的舞姿,绚丽的翅膀吸引了我。花海中她们就是海鸥,寻找着自我的需要。我喜欢春风,他所过之处一片绿色,吹走冬天的气息,带来鲜花与嫩草。我喜欢夏日的夜空,繁星就如同一颗颗闪烁的珍珠,装点着夜空每一处的角落。

我喜欢秋天的田野,玉米和大豆总在瑟瑟秋风中摇曳,那农民便是金色海洋中的鱼民,从田地里扑捉着丰收的欢乐。我喜欢那远处树木的最终一片落叶,因为那预示着来年又一次的嫩叶要生长。我喜欢梦。梦见自我有一只神奇的`法杖,实现我美丽的梦想。我还梦见自我有一位魔法朋友,我们一齐去游玩远方。我梦见自我是一位侠女,斩妖除魔,救民四方。

我也喜欢花。富贵的牡丹、淡雅的茉莉、圣洁的水仙、鲜艳的山茶、多姿的月季、绚烂的杜鹃,或者山谷里可爱的小野花,她们开得同样美丽,同样多彩。我喜欢微笑。不管是我对别人,还是别人对我,微笑同样真切。我也喜欢音乐。从古典优美的声音中,我觉得一切都那么充一切都那么完美。我喜欢朋友。他们在我倾诉烦恼时认真地听,开导我,每当这时,我就觉得什么东西流入心底,十分温暖。

我喜欢生活,感激一切让我喜欢的事物!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5

你们养过狗吗?我可没养过,可是我的邻居养了一只狗。

这只狗的名字叫小白,它浑身雪白雪白的,像披了一件绒毛大衣;它的眼睛乌黑乌黑的,像一个黑色的玻璃球;它的尾巴总是一摆一摆的,向你表示友好。

小白很挑食。有一次,我在家里闲着无聊,便偷偷地拿了两个熟鸡蛋走出了家门,刚到楼下,我就碰到了小白,小白好像闻到了鸡蛋的香味,对准我手里的`鸡蛋用力一跳,可惜,没有拿到。小白见状,摇摇尾巴,坐了下来,眼睛瞪得大大的,喉咙里还咕噜咕噜地发着声音,好像在说:“姐姐,我要吃鸡蛋!”我看了,连忙剥了一个鸡蛋,扔在它面前,没想到,这小家伙竟然挺挑食,只吃蛋黄,不吃蛋白!我又剥了一个,可还是如此。

小白也很胆小。记得我第一次见它的时候,它躲在主人的身后,不敢出来,我一直站在旁边看着它,还不停地跟它说话,一会儿,似乎好点了,慢慢把脚伸了出来,可谁知道,刚走了一步有缩了回去,我的天哪!我差点叫出来,哪有这么胆小的狗?又逗了一会儿,这次,胆大一点了,走到我身边来了,还舔舔我的脚,我高兴地伸手去摸它,突然它猛地一跳,从我身边窜开了,我一惊,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它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唉,真是个胆小鬼!

美丽、可爱的小白,我喜欢你!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6

我最喜欢的作品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在这本书中,作者罗贯中用朴素、简练的语言,描写出了各位武将的勇猛与智慧,仿佛真的把我带到了古代战场,亲眼看他们骑在战马上对战。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赵云,他有一个著名的事例是《赵云大战长阪坡》。

话说刘备被曹操击败后,率领着十万军民向夏口撤退。可没想到,刘备才退到长阪坡,就被曹操的虎豹骑追上,打了一仗,结果刘备惨败只剩下数百余兵,连家人也不见了。刘备手下有一员大将赵云,听说刘备家人不见了,决定返回去把他们找回来。他带着几十名骑兵,找到了刘备的夫人和大将廉方,便让人护送他们回营地。又接着找他的儿子,他看见曹将淳于导带着一队骑兵,抢劫难民财物,便举枪了结了他的性命。然后冲进曹军,杀死无数曹兵,杀死大将晏明并从他的手里夺回刘备的儿子阿斗,赵云抢回阿斗,不敢恋战,一路杀回刘备的大营,留下了”常山赵子龙”的威名。

他是有勇有谋的将士,让我知道一个人不仅要胆大,而且还要有智慧,不要像吕布一样有勇无谋,最终死在曹操手里。所以说现在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为以后打好基础,在将来的属于我们的.“战场”上,做有勇有谋的决策者,不做有勇无谋的傻瓜,也不做有谋无勇的胆小鬼。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你们也来看一看吧,相信你们不仅仅喜欢三国时候的故事,或许,你还会跟着自己的阅读,爱上其他经典故事。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7

说起小瓷象,那是去年夏夭,我和妈妈去一市场买东西,一眼就看见卖陶瓷制品的货摊上摆着一对漂亮的小瓷象,我一下子就被小瓷象迷住了,硬拉着妈妈把它买了回来。小瓷象真讨人喜欢。它全身雪白雪白的,就象是用汉白玉石雕刻出来的一样。一对乌黑的大眼睛镶嵌在脸的两旁,着上去很有神采呢!小瓷象的嘴咧着,好象在笑。它的鼻子又长又粗,好象在不停地甩来甩去,真有趣!小瓷象的耳朵象两把大蒲扇,紧紧地贴在头上。

它的四条腿就象四根粗大的柱子,支撑着它那肥胖笨拙的身体。它的尾巴又短又细,象一条小鞭子在摆动。我把这对站在石座上的小瓷象,放在我的写字台上。没事时我就往桌子上看,越看这对小瓷象越感到它们好象在一座小山上,一个站在山上,另一个站在山下。棕色的L_I上还长着几丛绿油油的小草,把小山点缀得更加美丽。山上的小象好象在大声喊:“快来看看这里美丽的风光呀!”

下边的小象听了,好象很着急,埋怨这山坡太陡,怎么也爬不上去。这时山上的小象伸出长长的.鼻子,说:“快来啊,抓住我的鼻子,我把你拉_L来。”下面的小象很高兴,也伸出长长的鼻子搭在上面小象的鼻子上,上面的小象身子往后仰着,使劲地拉呀拉,下面的小象也慢慢向上爬,终于爬上去了。我出神地望着这对小象,看了很久很久,我想:“这不是发扬了团结友爱的精神吗?”想到这里,我对这对小瓷象更是爱不释手了。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8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它能驱散严寒,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带来光和热。

我喜欢春天的风,吹到田野上,吹到小河边,吹到大马路上,吹到人们身上,不寒不冷,不闷不热,温暖的感觉真是太舒服了!

我喜欢夏天的冰块,它能让你暂时忘记炎热。含一块冰在口中,清凉沁人心脾,那叫一个凉快呀!

我喜欢丰收的秋天,看那红红的`苹果,黄黄的鸭梨,真是让人看到心里就充满欢喜。

我喜欢水,不管是哪里的水,都喜欢。我喜欢叮咚作响的泉水,潺潺的溪水,平静的湖水,以及浩瀚的大海。我也喜欢流淌在山谷里的小河,或宽或窄,或清或浊,因为它们有同样的妩媚。

我喜欢运动,不管是哪一种运动,都喜欢。我喜欢打羽毛球,我喜欢打篮球,我喜欢踢足球,还喜欢跑步,也喜欢骑自行车,你看我的运动爱好是不是特别多?

我喜欢树,不管是哪里的树,都喜欢。我喜欢挂满果子的苹果树,苹果的清香让人心情舒畅。我枫树,秋天的时候满树的红叶,像燃烧的火焰。我还喜欢那挺直的松树,就算是寒冷的冬天,也满树华盖,不畏严寒。我也喜欢深山里面不知名的小树,它们默默地生长着,保护着大山。

我喜欢各种小动物,喜欢汪汪叫的小狗,可爱的小猫,贪吃的胖嘟嘟的小猪。因为他们能给大地带来生机,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欢乐……

我喜欢生活,生活让我如此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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