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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通用15篇)

《热爱生命》读后感(通用15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爱生命》读后感(通用15篇)

《热爱生命》读后感1

读《热爱生命》之后,生命是如此宝贵!有了生命,就有了竞争和奋斗;有了生命,才会有幸福和悲伤;有了生命,就有期望和梦想,有了生命,才有了生命的珍惜。

杰克·伦敦对生命的热爱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大自然的强大的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感到十分兴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被朋友残酷的抛弃是在回来的路上,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到了,像刀锋一样刺人的寒风阻挡着他前进的脚步,他没有食物了,并且腿受伤了,鞋子破了,脚也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即使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也不得不向上爬。就在他虚弱无力后,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见了一只同样饥饿的狼!那只病狼紧紧地跟着他,舔着他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大战开始了!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他们没有灵魂的肉体在荒野中互相追逐。为了活着回去,为了克服这匹马他病了,保鲁夫生病了,虽然仍然筋疲力尽,饥饿和筋疲力尽,所有的努力都在徒手搏斗中杀死了一只狼,在这场搏斗中,他战胜了那匹狼,并把狼的血喝了。最终,在冰雪覆盖的荒野里,他来到海滩,被一条捕鲸船救起。

小说清晰地展现了一个人在荒野中经过艰难的生存过程,静静地描绘生活的伟大和强大,是对生命的一种歌颂。《热爱生命》是读者的一碗心灵鸡汤,因为我们能够从严酷的环境中看到人们不屈不挠的'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的极限,创造生命的奇迹。异常是人们在床上和疾病中战斗,从中我们能够汲取生命的力量。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永不放弃的精神,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奥斯特洛夫斯基以往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仅有一次属于人类。“是的,生命是多么神圣和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哀叹,人们抱怨生活只是一场梦。出生在一个不好的征兆下,我不打算活下去,更多的人说生活是痛苦和无聊的,甚至有些人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就屈服了。自暴自弃,碌碌无为。

生命是你自我的,我们能够使它珍贵,也能使它珍贵,也能使它黑暗无光。所以,我们应当对自我负责,我们应当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无限的荣耀!

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读,它使我们珍惜自我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2

打开记忆的闸门,装在脑海中有关对生命的理解是冰心所说的“生命像一江水,一颗小树,生命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那样富有哲理;抑或是艾青所说的“即使我们是一支蜡烛,也要蜡炬成灰泪使干;即使我们只是一根火柴,也要在关键时刻有一次闪耀;即使我们死后尸骨腐败,也要化磷火在荒野中燃烧”。那般轰轰烈烈……然而,当我合上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时,深刻体会到的是生命的神奇而宝贵。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从一开始,主人公就眼睁睁地看到同伴的背弃,看着他走向那朦胧的天际头也不回。面对那茫茫的荒野,空洞、恐惧笼罩了他的心灵,可是,他却依旧相信,比尔会在前方等你。

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这样的景象,预示着严冬的逼近。他为了躲避这样的严冬,背起包袱,一颠一簸的向前走,漫无目的。饥饿、寒冷,饿狼接踵而至。渐渐地,他失去了热情,对什么都漠不关心,他已经麻木了,连肉体的疼痛、饥饿的折磨,他都感受不到了,只有生命的火星绝不愿熄灭。正因为生命的这种固执,他才坚持吃沼泽地里的浆果和水洼里的鲦鱼,他才一直提防那只病狼,不愿被它吞下肚子里,他才与那只奄奄一息的野狼进行周旋和搏斗。

命运对他太苛刻了,但是,在死神的铁掌中,他也想反抗,不愿放弃生命。凭这样的求生本能和顽强意志,还有一丝希望是他执著地把握着生命的.号码薄,一步步的接近那艘海上船舶,最终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我惊叹于杰克伦敦神人化记叙,感叹于主人公离奇怪诞的遭遇;还有主人公不放弃生命的坚毅,哪怕奄奄一息;佩服主人公坚毅勇敢的性格,即使敌人比自己更为强大;主人公对朋友的忠诚,纵然对自己背信弃义……

那一幕又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另一本书,笛福的《鲁滨逊漂游记》中鲁滨逊荒岛求生的经历。他们都以十二分的顽强意志,勇敢活下去,哪怕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都完美的度过了那一个又一个的困境,更加坚定了他们坚持到底的决心。

让我们带着永不言弃的品格,走过荒凉的大漠,跨过断路的激流,翻过横阻的高山,擦干苦涩的,让所有的痛楚化成记忆中美丽的风景线,拿起青春的画笔,描绘出一条灿烂的人生路途,谱写一曲无悔的岁月之歌。

《热爱生命》读后感3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热爱生命》读后感4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老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在获救后的一段时间,他总是向身边的人讨要食物,在他的房间里,床头、桌上整齐的放满了面包。那些水手觉得他很可笑,他仍我行我素。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不知道的。

说到热爱生命,很多人不以为然。我本来就热爱生命,难道还有人无缘无故地想要轻生吗?

这的生命,不是只生物学上的定义,而是指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岁月。

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到了失去的边缘,才会后悔,才会珍惜。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还没放假之前已经把想法和计划罗列了一箩筐,在放假的一瞬间马上放荡不羁抛之脑后。有一件比较想做的事,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束之高楼。有一句很想要说的话,因为这样那样的借口止于唇间。想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又告诉自己为时过早。毕业后想约同学出去玩却又报了一大堆的补习班。告诉自己不能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又回头看看如今的安逸于是把所以都推到明天。

于是,筹划好的假期被自己的懒惰所荒废,自己找来各种理由对自己搪塞,为自己的错误找了一个个看似体面的借口。于是,一次次的毕业只是让“年龄”一栏上的数字变大一点,忘记了自己在过去的愿望和憧憬忘了自己对自己捶胸顿足的那些后悔的字句。于是,眼睁睁地看着年华虚度成就了一个个身边人而泯然了自己。

于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过去了才知道后悔。

一个人感受不到世界对他的善意,他去询问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把每一天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在这天,早早地起来,热情地和每个人打招呼,有什么好事坏事都抢着去做,学会了礼让,学会了尊重,学会了欣赏。一个星期下来,他发现,生命如此美好。

我们总有一个潜在的侥幸心理。这题好难——明天再写;作业好多——明天再看;玩游戏正尽兴时,朋友约出去玩——明天再去;我想减肥,但好辛苦啊——明天再减......

我们总是习惯把一切苦的累的脏的差的活都推给明天,然后不了了之。再然后,看着别人学有所成,后悔,捶胸顿足,列了一份计划表,做着自己的白日梦。

我们都少了一种破釜沉舟的傻劲。我们总是习惯给自己留着后路。

对过去的过去不念不想,对未来的未来不盼不望,只是低头做好自己现在想做的事,现在要做的事,埋头看着自己一步步在来时的路上留下的脚印。这样的傻,多么美好?

所谓的珍惜,也不过如此吧。

如果可以,我想做一个眼中只有自己的傻子,那种即使路旁有着金子也只会低头赶路的傻子。

《热爱生命》读后感5

国中的时候,读《热爱生命》仅仅就是当做一个故事,一篇课文一样的完成了,除了会

做几个题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想法。而这次因为作为英语课的课文,细细的读了几遍,感触颇深。

一个人在荒野中,同伴的抛弃,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及那匹随时都会将自己吞噬的病狼……一切的一切,在他那顽强的求生欲面前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一个人挣扎着,抱着对生的希望。他是恐惧死亡的吧,也许。最近的这几年,随着成长的脚步,不断的听说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轻生,确实,我不理解他们是受到了怎么样的打击或是困扰,能够让他们选择死亡,选择这个放弃一切,选择这个最不负责任也是最怯懦和逃避的方式。

看完这篇文章,被主人公的对与生命的.执着所震撼。也想到了那些沙漠中顽强的存在着的生物,还有在峭壁、岩石中经自己一切力量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起来的植物……蝼蚁尚且偷生,而人呢?在困难面前,当自己的信仰或是精神的支柱被人所不屑或是无情打击时,难道就只有以死明志么?若是死了,不存在于世间,你用什么去证明你的正确,难道你的死亡就一定能让人们记住,让人相信你的正确么??!不被别人认同的或者才真正需要勇气吧,选择了死亡是不是对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勇气?什么叫做宁愿自杀也不要死在敌人的手上?真正的意义在于绝不自己选择放弃,知道死去的那一天,肉食没有胜利,也要像帝王一样伫立在敌人的面前!!!

也许,我经历的事情的确比较少,也许真的不了解人间疾苦,再或许,我真的太过于冷漠,可是真的无法接受一个选择放弃的人……虽然我活着的时间不长,但是也算是经历过生离死别的吧,知道一个人对于另外一个人会是一群人,他的离去意味着什么,所以即使不是因为自己,也是为了对你所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不是应该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么?所谓的生而何欢,死而何惧不过是自我安慰和逃避罢了……

我,一个人静静的活着,静静的看着我爱的人们开心快乐或是痛苦挣扎,就那样默默地陪伴,在他们需要我的时候一只会在身边,这是我仅仅的一点追求,确实没有什么上进心可言,可是却是我一直以来的执着……所以,会珍惜自己的生命。会好好体会我的生活,为一切执着与生存,为一切坚持着自己的信仰的人折服。生命是你想要实现一切的前提,放弃了就等于放弃了一切。而你的生命为了什么而存在,为了什么而绽放?

《热爱生命》读后感6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期望。他一向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我。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终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明白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仅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完美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此刻,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仅有懂得爱自我,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热爱生命》读后感7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残忍的恶劣条件啊!寒冷、饥饿、伤病、恶兽,所有的不幸挫折接踵而至,在这种环境下,主人公不为别的,只为生存,只为能够在这生死考验中坚强地活下来。所以,能活下来,就是生命最大的馈赠。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神性的人性本色啊!他为同伴所弃,他极度虚弱,疲倦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的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主人公的人性光芒依然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生命是什么?确实没有经历过生死抉择的人是难于深切体会的,但是杰克·伦敦用粗犷豪放的笔触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生命的张力和坚韧,人性在生与死的那一刹那绽放全部的光彩!

热爱生命!简单的四个字却凝聚着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说开头说的:“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生命重在热爱的过程,因为结果都已注定,我们无法把握死神来临的时刻,但是我们还是能够热爱当下的美好。

想想自己也真是惭愧,我们都不断的向生命的终点走去,一路上却喋喋不休地抱怨东抱怨西,就在抱怨的同时,我们错过了多少良辰美景啊。

热爱生命吧,只为生命中的无限绮丽风光,就算苦痛也是另一种美。

《热爱生命》读后感8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9

汪国真的诗作,强调意象和个人理想的追求,对安抚痴迷者的心灵起过很大的作用。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四个段落分别以"成功"、"爱情"、"奋斗历程"和"未来"为意象进行分析和回答。这四个意象可以说是包括汪国真、席慕容在内的一些清新哲理派诗人惯用的几个意象,不晦涩,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也是汪国真的诗歌取得成功之原因所在。

中国的诗歌,从最早开始,就大多承载着歌唱功能的,但是朦胧诗却背弃了这个主要功能。尽管朦胧诗在八十年代受到读者的极大关注和追捧,但它毕竟是残缺的、先天不足的。我个人虽然非常欣赏朦胧诗,但对这一缺陷却深感遗憾。

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他的诗歌基本上都是可以直接拿来谱曲歌唱的,热衷于流行音乐的年青人,自然也较容易接受这种诗歌形式了。

在意境上,汪国真似乎不如朦胧派。汪国真惯用"爱情"、"成功"等意象,他的大量作品都采用了这些基本意象,这也许是汪国真本人的偏好,也可能是为了迎合意识形态的一种妥协吧。

其实,汪国真的诗歌不是单纯的说教,他说"既然已经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他没有呼喊口号非要你去这么做,而是娓娓吟唱建议你去这么做,对九十年代的诗歌读者来说,这是非常明智的一种教化手段。

汪国真的`诗歌总是体现出一种鲜明的教化功能,因此他的诗歌甚至可以进入语文教材。汪国真的诗歌,曾经掀起过一个热潮,使他成为诗歌界的新秀,成为年青人的朋友和老师。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否得助于他的诗歌的富有热情的教化作用?

还是来说《热爱生命》。在我读来,汪诗热爱的不是最终的成功和未来的美好结局,不是爱情的获得和奋斗目标的实现。诗作里溢出的热爱,其实是一个过程、是一种追求,"风雨兼程"、"吐露真诚"......这些都是体现热爱的种种表现。热爱生命,不是因为想要获得而去热爱,而是因为热爱而最终获得。这样,诗歌的主题就升华了。

《热爱生命》,是一首非常适合朗读的情诗歌,也可以作为励志的诗歌来读。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有着对生命的一种热爱,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热爱生命》读后感10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文章内容简短,但意义却非常深远。这本书体现了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精神。“活下去”的意志力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激动不已。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途中越过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被同伴抛弃了。那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无边无际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淘金者独自一个,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努力地寻找着来时的路。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一直和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终咬死病狼,喝下病狼的.血……最后淘金者获救了,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主人公置身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他明白了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与脆弱。面对死亡,他不断战胜恐惧,拖着受伤的脚腕和血肉模糊的腿挣扎前行。只要垂危的生命火焰在燃烧,他就继续向前走、向前爬。生命有时极其脆弱,它可能瞬间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或是饥饿、疾病,都会支撑你坚强地战胜它。信念和希望让人绝处逢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抱怨生活没有意义,百无聊赖;有人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自暴自弃,完全忘记了生命的可贵。我们要向淘金者学习,不畏艰难,永远乘风破浪,坚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是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是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练下变得更加坚韧。杰克·伦敦笔下的生命很奇妙,它有顽强的意志力,它告诉我们:为了达到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一切的艰难险阻做殊死搏斗,并敢于胜利。

读到书的结尾,我合上书,一遍又了遍地默念着: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不论生命的形式如何,属于自己还是他人,都是可宝贵的。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这也是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就像小说开篇的那首小诗所写的:“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热爱生命》读后感11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热爱生命》读后感12

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素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下的最为璀璨的文章。它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悲壮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春秋,塑造了一个富有顽强意志力的淘金者。读罢全文,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莫过于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难,不畏死亡的形象了。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野兽的威胁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疲倦和衰弱,通过自己的行动,寻找着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躯已经形如僵尸,他内在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而逼着他前行。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淘金者虽然被比尔抛弃了,可他仍信任比尔。他坚信,比尔会在前方不远处等他,他们会会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这种信仰是一直支撑着淘金者的精神支柱。也许是对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淘金者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另一方面来说,我很钦佩淘金者在无助的紧要关头仍能维持做人的尊严。他不愿意拿走抛弃他的比尔的那袋金子,也不愿吮吸比尔的骨头。实在令人感佩!

记得有这样一个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读到这里,我忽地想起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的“适者生存”。我们不是强者,进化使我们失去了上树躲避的能力。我们只有选择和“猛虎野兽”一决高低,才有机会“生存”下来。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热爱生命》读后感13

今天,我一篇极有意义的文章—《热爱生命》。文章记叙了一位淘金者被饥饿、疲惫、寒冷、伤病折磨得筋疲力尽时,被他的同行者抛弃在荒原上。不幸的是他又遇上了凶猛的棕熊,他声嘶力竭地吼叫着吓退了熊,在他生命垂危时又撞上了饥饿的病狼,他用仅剩的一点生命的力量咬死了狼。最后,他凭着对生命渴望和顽强的毅力,还是得救了。读罢这个故事,我心潮澎湃。那个淘金者虽然丢掉了金子,但得到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不屈的'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来自偶然,像一粒尘土。”在幸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就应该努力地活下去,并作出一番事业,让生命更加灿烂。无论处于何种绝境,都要勇敢地面对,对于生命来说,决不能轻言放弃。看到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两个少年到废矿洞里,然后迷路了。当人们多少天后发现他们小小的尸体时,他们离矿口的阳光只有五十米。医学解剖以现,他们不是死于体能的衰竭,而是死于恐惧和绝望。也就说,他们在离阳光五十米的地方就放弃了努力。狄更斯说“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但令人扼腕的是那两个少年却放弃了。

珍爱生命,面临绝境永不放弃。更不用说生活中的一些小小的挫折了。人生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那么点坑坑洼洼。面对挫折,我们要积极乐观,坚信有我们的努力,风雨总会过去的。这不由得让我想起某中学一个女生,因为一次考试不好而失望跳楼,虽经抢救保住了一条命,但却留下了终身残疾。她对生命的轻率行为,不仅伤害了自己,还给家人、学校、社会带来了痛苦。如果她能乐观积极地去看待这一次考试,无比的珍惜自己的生命,那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当然,珍爱生命,更要有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不良生活行为很可能隐秘地伤害着我们的生命,甚至是突发地夺取我们宝贵的生命。如武汉一个少年沉迷上网打游戏,幻想成仙,于是从24楼跳了下去。我们班一些同学在上学路上骑英雄车,玩双脱手,这种不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极具危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因为自己的“英雄”举动而遭来横祸。

我们要珍爱生命。生命只有一次,它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只有你无比的看重它,才能成为无价之宝;生命是希望的基石,只有你不断的加固它,才能立起理想的大厦;生命是一棵幼小在树苗,只有你呵护它,才能长出绿荫,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亲爱的少年朋友,来吧,让我们一起来珍爱生命,你的,我的,他人的!

《热爱生命》读后感14

盼望已久的暑假终于到来了,心里面想的除了好吃的就是好玩的。最吸引我的就是到舅舅家玩了,一是因为可以和可爱的小弟弟做游戏,还有就是喜欢舅舅家的书房,里面什么样的书都有,当然,很多都是我这个年龄段还看不懂的,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翻开它们。舅妈是一个国小老师,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我每次到他家,都会发现书橱里添了新成员,这次也不例外,看到了一本书名叫《热爱生命》,是英国的一个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开始我以为看不懂,可看着看着我就被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住了:整篇文章说的就是一个淘金人如何面对在困难面前弃他而去的朋友,如何同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如何和饥饿作斗争,如何同对他虎视眈眈的饿狼作斗争……

对待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虽然别人已经舍弃他,但如果换一个处境,他一定会对他不离不弃!

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他的所到之处都是死气沉沉、一片荒凉、没有人影、寸草不生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停滞不前。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

面对饥饿,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这是多么充满智慧的一个人啊!

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淘金人与饿狼之间的抗争。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但最后他还是活下来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舅妈说是因为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是因为有一个坚强的意念在支撑着他,那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使他最终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的!

这使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爱我,不理解我,抱怨他们为什么不给我提供更好的生活,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我应该感谢爸妈给了我生命,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也要像那个淘金人学习,无论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会坚持下去,永远都不放弃!

《热爱生命》读后感1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热爱生命》。这本书主要讲了卡恩和他的朋友比尔一起去旅行,可在旅行时他们迷路了,卡恩还把脚弄伤了。他的同伴比尔并没有细心的照顾卡恩帮他治疗,而是把他抛弃在了茫茫的旷野中。他疲惫交加,在茫茫旷野中寻求生的希望。后来他又与狼开展了一番生死之战,最后他凭着顽强的毅力和求生的希望回到了家乡。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人没有食物,没有武器,只身在茫茫旷野中寻求生的希望,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空手与狼搏斗,并强迫自己吃下生鱼,喝下狼血。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下,就更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不随便拿生命开玩笑。生命是宝贵的没有了生命那就什么都没有了,即使你再有钱,你没有了生命,那些钱也是废纸,一点用都没有。

通过这个故事,我不但想到了自己,我还想到了黄美廉。

黄美廉,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有过怨恨吗?”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通过这两个故事我感受到了他们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热爱生命的精神。

生命,是美好的开始,更是美好的结束。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就是热爱自己。人不能只想自己,因为我们不能只为自己的快乐和难过而活,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和灵魂都有着很多人的希望和寄托。我们为自己活,更要为爱我们的人,关心我们的人而活下去,为所有热爱我们的人而活。生命只有一次,那只是短暂的一次啊,人不能自私,不能总想自己,也要为关心我们的人,爱我们的人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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