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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偶遇的作文

關於偶遇的作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據寫作時限的不同可以分為限時作文和非限時作文。那要怎麼寫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偶遇的作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偶遇的作文

關於偶遇的作文1

我忐忑不安地把手指搭成了一個菱形的窗戶,輕輕地放到眼前。啊,這是誰呀?

他穿著一身紅大袍,上面繡著金色的精美圖案,披著紅色的斗篷,腳蹬金黃的靴子。頭戴一頂金色的帽子,兩條紅紅的稚雞翎一搖一擺,可威風了。等等,他怎麼會戴著緊箍咒?天哪,這不是我做夢都想看見的孫悟空嗎?他可是千萬年前大鬧天宮的孫悟空,齊天大聖呀!我興奮得不要不要的,直衝上去抓住他問:孫悟空啊,不對,大聖,你認得我嗎?我們可是一家人啊!

走一邊去,小屁孩,我才不跟你一家人呢!孫悟空不耐煩地說。我看著他,突然皺起了眉頭,故意挑釁道:你是真正的孫悟空嗎?我看你一點兒也不像鬧過天宮那樣神氣,還不如讓我做孫悟空呢?孫悟空一下子火冒三丈,說道:你看著,我讓你大開眼界。他念了一下經,從耳朵裡拿出一根金箍棒演示起來。他說變大就變大,他說變小就變小。我一看連連稱讚,給他拍馬屁,因為這樣才有飯吃啊。他一下子得意起來,說:看你長得不錯,當我徒弟吧,這回師傅就帶你去看看世界。我連連點頭。

他帶我來到了藏妖怪的洞,大喊:快來,我請你們吃唐僧肉。他們一大堆妖怪衝了出來,孫悟空出來就給他們了一棒。你們想吃我師傅的肉,你死定了。孫悟空又給了妖怪老王一棒,呵呵,想吃來呀!先過我這一關。我看了血淋淋的一幕,害怕極了,不敢出聲。孫悟空回頭看了一眼,說:怎麼樣,我厲害吧?厲害我支支吾吾地說。之後他又帶我去花果山,讓我換了一套小型的衣服,跟他的一模一樣。我穿上後開心極了。他又教我功夫,終於學會了,我們一起打遍了所有的怪物,一邊打一邊說:你死定了,哈哈,我是天下無敵的'。就當我正得意的時候,沒想到一把劍突然從我旁邊穿過,幸好我身手敏捷躲開了。孫悟空看了很滿意,說要把金箍棒借我打一個怪獸。

我欣喜若狂,可當我把金箍棒拿起的時候,哎呀,媽媽咪呀,我怎麼一下子回到了森林裡。什麼小屋子,什麼藍窗戶,全沒了,一切都像是一場夢。怎麼回事?我聞了聞手指,還有淡淡的桔梗花香呢

關於偶遇的作文2

生活中,文明禮貌是人們和諧生活的基本法則。一個人要懂得樹立文明新風,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

記得三年級時,在我身上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

那天清晨,我穿著媽媽給我買的新鞋子,高高興興的去上學。心想,我的鞋子肯定是最漂亮的,同學一定會誇我的,我的心裡越想越高興,還不時的看看我的鞋子。它是一雙大紅色的皮鞋,上面點綴著許多閃閃發光的“鑽石”,後面還有一個小鎖子和一把金燦燦的'小鑰匙。在我看來真是美極了!

走著跳著,還不時地擦擦,生怕把它弄髒。剛好前面有一個老伯伯在挖下水道中的髒東西,讓人看著就想吐,還到處都是黑乎乎的。我捂著鼻子掂著腳,慢慢走過兒。這時,那位老伯伯抬起頭來看了看,他黝黑的面板,一雙紅紅的眼睛,顯然是在外面打工過於勞苦而累成那樣的。他又彎下腰去挖了,只見他拿大鐵鍬甩,“啪”的一聲,一堆泥巴就貪婪地爬上了我的新鞋子。我頓時火冒三丈,憤憤地吼道:“喂,你著名幹活的,沒長眼睛呀!我的新鞋子都被你弄髒了。”他急忙說:“對不起,對不起,我幫你擦。”我把語氣放平穩說:“快點,給我擦乾淨,我還要上學呢!”

他拿他脖子上那條擦汗的毛巾細細地給我擦著,擦了一會兒,抬起頭來對我說:“小姑娘,你看乾淨了嗎?”我急得都哭了,一把鼻涕一把淚,不滿意地說:“沒有,你快點給我擦乾淨。”那明顯很乾淨了,可我還不知滿足。

這時,見他要走,我以為他不“認賬”了呢,於是,我把他叫住說:“你幹嘛去?不許走掉。”他不慌不忙地說:“小姑娘,我去給你拿鞋油,你等著啊。”我這才明白,對他說:“那你去吧,不過要快點,我一會兒要去上學呢。”

他迅速地跑進旁邊的小區裡,不到一會兒功夫就跑了出來,臉上的“腮紅”都快要噴出來了,他跑到了我面前,蹲下身子,用那條毛巾認真的擦了一遍,又抹了一點鞋油,不一陣子,鞋子變得又亮又新,甚至比新的還要新呢!我更喜歡了,我得意洋洋地走掉了。

急匆匆地走到校門口時,看見一個一年級學生被人踩了一腳,卻只說了聲:“沒關係。”就若無其事地走掉了。

我看到這兒,想到我有些太過分了。便急忙跑回去給他道歉,可他已經不見了,後來一打聽,他已經回老家了。這成為我一生的遺憾,希望以後還能看見他。

樹立文明之風,不要讓這成為一生的遺憾。

關於偶遇的作文3

天還是那樣藍,東風依然凜冽,望著熙攘的人群和高聳的城牆,我明白了,這不是北京的天,這是北平的天。

集市上人來人往,有不少人堵著大路看熱鬧。通過他們濃重的捲舌的南城口音,我判斷出,這是一場大戶人家的喪葬。

鑼鼓喧天,道士扯著嗓子唸經,哀樂哭聲不絕。為首拿著哭喪棒、披麻戴孝的'長子面容沉寂,但其旁衣衫襤褸的人倒是嚎啕得格外大聲。那是一個八尺大漢,若不佝僂背,一定很精神,但他彎腰行走狀若無骨,讓人感到一陣油膩的噁心。他身上的破襖早就油得一條一條,敗了絮,在他身上掛著,他應早就對刺骨的寒風無感!因此他拖踏著那雙破鞋,一步步往前走,一邊乾嚎,一邊收攏身上的破布條。

大戶人家的人為何這麼潦倒?不!這是他們專門僱來哭喪的無賴!這些無賴們面黃肌瘦,骯髒不堪,眼神中沒有一點光芒,眼眶像是兩窪泥濘,渾濁無神。他們似早已悲傷得面容扭曲,不停地用袖子擦根本不存在的眼淚,我無端為他們感到悲哀——七尺男人,竟作小伏底,奴顏婢膝至此!

我跟著他們走了很久,直到出了市街,人群漸少,我才得以更距離看他們的真容。

不,不,沒什麼好看的了,富貴人家的子弟麻木不仁,所以他們的眼淚,讓這些人來流,流出的不只有錢人家掩飾門面的孝心,更是這些人對自己的悽苦無助。

終於,送葬的隊伍走到盡頭,有位趾高氣揚的人往哭喪的人堆裡扔了袋銀錢,人堆立馬炸開了鍋,在喪樂聲中,又多了哄搶聲、吵鬧聲、咒罵聲,他們在地上撲騰,扭打,恍若瘋狗。終於,我最開始見到的大漢咬了一人一口,那人驚似地跳起來,大漢迅速把錢袋往兜裡一揣,那人氣得怒啐其面,破口大罵道:

“祥子!混球!”

我被驚呆了,腦子“轟”地一聲炸開了,樸實的人影在我眼前放大,乾淨、憨厚、勤勞、善良……但那人影又"唰"得不見了,像是一方碎石投進池水,攪亂無聲,漸漸地水沉寂了,映出得卻是對唾面之辱視若無睹,只淡然揩了下臉的男人。

這個地方把好人都變成了行屍走肉!

祥子搶了錢後跑了,我再也看不見他,但我還能看見頭頂的天:這是北平的天,老舍筆下,《駱駝祥子》中,碧藍,晴朗,豔陽高照。但陽光溫暖不到每一個可憐人,只能讓他們被無情和黑暗吞噬。

關於偶遇的作文4

陽光正好,我偶有閒心,去樓下散散步。

獨自一人走在草坪中間的鵝卵石小道上,無意中發現綠地毯上多了幾點別樣的顏色,那是雪一樣的白,我定睛一看,驚喜地發現原來是一些蒲公英。

停下閒逛的腳步,俯下身子,靜靜地注視著這些蒲公英,心中有些莫名的激動,也許是因為很少見過吧,一時間怎麼看都覺得十分新奇,嫩綠而又細小的花莖上頂著一團純白的毛絨,那白簡直就像是沒有雜質一般,潔淨無瑕。如此頭重腳輕的模樣,暫且起個名字叫做“大頭娃娃”好了,念起來像個出生的孩子,感覺清新、可愛。即使在無風的日子裡,“大頭娃娃”也可以搖晃著自己的大腦袋,在草地上一左一右地律動著,顯眼而又不違和,論誰看了都心曠神怡。

我折了一隻在手上把玩,愛不釋手。恰在這時,身邊揚起了一陣清風,夢幻一樣,代表希望的種子就這麼在我的手中放飛了。蒲公英小巧的身子乘著輕風浮了起來,在蔚藍晴空的背景中,彷彿一張張白帆,遨遊在波浪之中。風一吹就四散開來,各自飄向遠方。那一朵朵雪花,一片片鵝絨,在陽光下閃耀著希望的色彩,我不禁陶醉於其中,身心也隨之飛翔。然而,唯獨這一顆種子格格不入,它還是依附在根莖上面,管他清風吹拂,我仍依舊不動,似乎天生就要與根莖共存亡。

他這是在依戀“母親”的懷抱麼?我想是的,這顆種子過度依賴著給它輸送養分的根莖了,以至於他放棄了成長的權利而選擇繼續當一個長不大的.孩子,它忘了自己也應該成為一個培育希望的存在,這樣的結果不難想象,它只能永遠困在那一塊根莖間,與之一起衰敗,腐爛……

人生也不正如這一粒蒲公英種子麼?開始的時候,我們都是一粒種子,只能被撫養,而時間就是那陣清風,如果我們不能借勢勇敢地放飛自己,那麼就只能故步自封,就如那一粒種子一樣。是放飛,還是放棄?一字之差,卻引導著兩條不同的道路。若我們能勇敢地放飛自己,或許飄蕩的旅程中你會遭遇風雨的阻撓,但也同時可以見到更燦爛的陽光。過度的依賴,貪圖一時的享樂,終究只會是自己沉淪。

我漸漸直起腰來,繼續閒逛著,但心中卻暗自感謝這一場生命的禮遇,或許它們只是一群平凡的蒲公英,但是對於我,它們已有了更獨特的意義,至少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一份潔白,提醒著我要勇於放飛自己。

幾日後,再一次回到了那條小路上,也再一次為那些蒲公英“折腰”,但我沒有再去折斷它,只是輕輕地,輕輕地,對著白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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