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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個人心得體會

禁酒令個人心得體會

在平日裡,心中難免會有一些新的想法,常常可以將它們寫成一篇心得體會,這樣就可以總結出具體的經驗和想法。那麼要如何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禁酒令個人心得體會,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禁酒令個人心得體會

禁酒令個人心得體會1

近期全體教師學習了禁止酒駕的相關材料,通過學習,使我認識到醉駕行為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首先從違法成本來說,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1至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這就意味著醉酒駕駛將不再是違法,而是一種犯罪行為,最長可處6個月的拘役,醉駕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違法者變成犯罪嫌疑人。同時,根據修正案草案,醉駕者將被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從共同的違法成本看,醉駕當事人不光失去自由,還將損失金錢,更留有犯罪記錄。對於一名教師來說,如果不遵紀守法,其性質和後果之嚴重不言而喻。

其次,為了維護教師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樹立教師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部隊對駕駛員的嚴格要求,並作出相應的處分、處罰規定。駕駛員認真組織學習和討論,認真貫徹執行,得到明顯轉變,教師的良好形象在廣大人民群眾中重新樹立。

從醉駕入刑的意義方面看,一是體現了對生命價值的尊重。成都孫偉銘醉酒無證駕駛造成4死1傷交通事故案、南京張明寶酒後駕車衝入人群連撞9人造成5死4傷,死亡者當中還包括1名孕婦交通事故案、鄭州市城管科長傅口醉酒無證駕駛連撞11人造成3死8傷交通事故案等等。還有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處罰,往往採取逃逸,延誤對事故受害者的搶救治療,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進一危害。

禁酒令個人心得體會2

全國大事,與我直接有關聯的,無非是我國實施了更嚴格的嚴禁酒後駕車行動。而孫偉銘、張明寶醉駕案,杭州飆車案,則是“戒酒令”中一個又一個頂風違紀的插曲。在網路、電視、報章等媒體長篇累牘的報道下,悽慘的車禍時刻敲打著公眾的神經,醉酒駕駛,超速行駛的危害,把人們對尊重生命的意識漸漸地喚醒,激昂憤怒的情緒徹底點燃,要求對肇事者加於嚴懲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以至於一些法律專業人士理智的聲音,也在大眾盲目過激的喊殺聲中淹沒。

我非常贊成國家對駕車者實施的“禁酒令”,倒不是我對酒不喜不貪,實是駕車二十多年,慘不忍睹的車禍見多了,對酒這東西沒有好感。偶有飯局,推杯換盞之際,心中這根弦時刻繃緊著,不得有絲毫懈擔可是,我怎麼也不明白,“禁酒令”後,為什麼還有一些車輛無視“令旗”橫衝直撞,行人戰戰兢兢躲躲閃閃?是不是跟執法鬆馳有關呢?

且不說,一些傲慢的國家××人員,仗著國家賦予的一點權力無視交通法規,就算是一般人,也鮮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喝點小酒或違個章,反正找找人就行了;也有人財大氣粗:不就兩個小錢嘛,撞死了人,照樣可以用錢擺平,違章算個啥?沒錢沒權的,只能乖乖受罰。挑戰法律權威成了某些人身份的象徵,遵紀守法者成了沒本事的代言。於是乎,隨意停車,任意變道,亂闖紅燈,爭道搶先,超速狂飆,醉酒駕車的鬧劇在本不通暢的公路上輪番上演,人人削尖腦袋投機取巧,規規矩矩惹人恥笑。終於到了這一天,鮮活的生命以慘烈的方式消失於人世,人們不禁要問,難道僅僅是肇事者一人的責任嗎?

重大的交通惡性事故都有一個顯著的特徵,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較多的違紀違章行為,由於種種原因沒有獲得嚴厲的處罰。試想一下,一個司機,從駕車的第一天開始,一有違章,立刻被懲處,不管什麼地位什麼權力,拘留,罰款,通報,曝光,讓違規不再是特權的象徵,而是無知無能的表現,也許,很多的惡性事故不會再發生,這個世界上就少了許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為什麼一種事情,當以慘烈的方式展現於世人面前時,才能獲得關注?為什麼那麼多人都緊盯著事後的嚴懲,而沒有想過事前的防範?為什麼電視上報紙上鋪天蓋地地對肇事者的`謾罵,而鮮有人對現狀冷靜的反思?

當然,對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應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而不是建立在公眾的“民憤”之上,刑罰針對的是事實之罪,罪的大小不隨著“民憤”的大小而改變。“民憤”只能說明人們對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變得重視。

斯人已逝,生者猶存,我們活著的人,還在參與交通的人,要做點什麼,才可以告慰這些逝去的亡魂?也許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不要超速飆車,不要酒後駕駛,文明禮讓,遵守交通法規,至少,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淪為下一個孫偉民或張明寶。

禁酒令個人心得體會3

據空軍報4月19日報道,空軍制定下發《從嚴貫徹執行空軍“禁酒令”措施》。堪稱史上最嚴禁酒令!

《措施》明確“嚴禁工作日飲酒,嚴禁執行戰備、演習、搶險救災等重大任務期間飲酒,嚴禁值班執勤、操課辦公、會議集訓期間飲酒,嚴禁各級工作組下部隊期間飲酒,嚴禁著軍裝在營業性場所飲酒”;特殊場合確需飲酒的,報軍級以上單位主官批准。進一步嚴明責任強化問責,把貫徹執行“禁酒令”的責任落到單位主官和分管領導、工作組帶隊領導、聚餐最高職務人員等具體人身上。《措施》還對教育宣傳、檢查監督提出明確要求。

《措施》強調,各級領導和機關要帶頭執行“禁酒令”,為部隊做好表率。空軍參謀部部隊管理局設立違反“禁酒令”舉報電話(軍線:0201-986800、986836,地 方 線 :010-66986800、66986836),24小時受理舉報。下一步,空軍機關將攝製下發警示教育片,組織不打招呼檢查抽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的人和事,確保規定措施落到實處。

空軍報專門刊發特約評論員文章《挺紀在前,共同維護空軍從嚴治軍品牌》。

文章稱,堅持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是實現強軍目標、推動空軍戰略轉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證。專門制定下發《從嚴貫徹執行空軍“禁酒令”措施》,充分體現了空軍黨委首長嚴肅軍紀法令、持續正風肅紀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文章強調,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當前形勢下,違規飲酒不僅僅是部隊管理上的問題,也是糾風肅紀的重要內容。各級要積極適應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新要求,從講政治守紀律聽招呼的高度來學習理解、貫徹執行“禁酒令”。要採取多種形式,一人不漏組織學習教育,講清空軍命令指示和措施規定的內容要求,講清違規飲酒對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和部隊戰鬥力的嚴重危害,講清因酒後駕車、酗酒滋事導致事故問題所釀成的慘痛後果,引導廣大官兵遵章守紀,大力倡導抵制違規飲酒的文明風尚,切實增強貫徹執行“禁酒令”的`自覺性主動性。

文章指出,各級領導和機關要嚴於律己、率先垂範,帶頭執行“禁酒令”,以先嚴先治的實際行動,為部隊做好表率。要從嚴執紀問責,對有令不行、頂風違紀的,在依法依紀處理當事人的同時,嚴肅追究所在單位領導責任,以鐵的紀律維護空軍命令指示的權威性嚴肅性。廣大官兵都要強化紀律規矩意識,珍惜軍旅人生,破除僥倖心理,既當好執行者,也當好管理者、監督者,共同把空軍這個從嚴治軍的品牌維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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