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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理論研究

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理論研究

一、深刻認識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的重要性

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理論研究

學風建設是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必然要求,是弘揚科學精神、提高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必然要求,是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引領社會風尚、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必然要求。長期以來,廣大科研工作者以高度的社會使命感和學術責任心,恪守職業道德,弘揚優良學風,潛心研究,嚴謹治學,取得了顯著成績,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社會深刻轉型過程中,學術界理論脫離實際、粗製濫造的浮躁之風有所抬頭,沽名釣譽、投機取巧、濫用學術權力的失範現象開始滋長,抄襲剽竊、偽造資料、篡改事實的學術不端行為時有發生,有的性質還非常惡劣,嚴重敗壞了學術風氣,侵蝕了科學研究的道德根基,阻礙了科研事業的健康發展,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引起社會輿論和學界的廣泛關注。可以說,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已成為當前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科研工作面臨的一項緊迫而重要的任務。

多年來,教育部一直致力於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先後印發了《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關於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進一步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意見》、《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關於在學位授予工作中加強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建設的意見》等一系列檔案;成立了學風建設委員會,作為高校學術規範、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的諮詢指導機構,開展了多方面的工作。10月,教育部正式成立學風建設協調小組,下設社科類學風建設辦公室和科技類學風建設辦公室,負責巨集觀指導和協調推進高校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這是教育部加強對高校學風建設的領導,有效遏制學術不端行為的又一項重大舉措。今後高校學風建設的工作重點,是要按照“懲防並舉、標本兼治”的原則,構建教育、制度、監督相結合的學風建設工作體系,力求在全面推進高校學風建設方面取得實效。

二、以誠信教育為基礎,努力提高科研人員自律意識

學術自律是開展學術研究、維護學術道德的基礎。教育部學風建設協調小組將推動在高等學校廣泛深入地開展學術道德宣傳教育活動,使大家對堅持什麼、反對什麼、提倡什麼、抵制什麼,是非清楚,旗幟鮮明,提高遵守學術道德、規範學術行為的自覺性。各地各高校要大力宣傳高校科研工作者淡泊名利、潛心治學的先進事蹟,以他們的高深學識和人格魅力感染師生,發揮好身邊榜樣的教育激勵和示範引導作用。要組織編寫學術規範知識讀本和輔導性讀物,闡明從事科學研究的基本倫理、學術紀律和法律約束以及相關技術規範,為普及學術規範知識提供基礎教材。要加強學術規範的培訓,將職業道德、學術規範和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知識作為教師培訓尤其是青年教師崗位培訓的重要內容,將科研誠信教育納入大學生思想政治理論教育的教學內容,使他們知曉學術規範,自覺自願遵守,防微杜漸。

教師是知識的擁有者和創造者,理應成為社會風氣的表率和典範,道德標準應該更高,要求應該更嚴。廣大科研工作者要樹立正確的榮辱觀,增強對國家、對人民、對社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於律己、淡泊名利,教書育人、潛心學問,力戒心浮氣躁、弄虛作假,努力做學術道德和良好學風的維護者、踐行者和弘揚者;以鐵肩擔道義的氣魄,牢記社會責任,勇於擔當學術責任和義務,正確行使學術權力,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的侵蝕,以誠實守信和嚴謹治學精神,成為學生健康成長的引路人、成為引領社會風尚的模範。

三、以懲防結合為手段,建立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處與監督機制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教育部負責查處直屬高校領導班子主要成員的學術不端行為和具有重大影響的學術不端事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查處本省高校領導班子成員的學術不端行為;高等學校對本校的學術不端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負責查處學術不端行為並進行行政和紀律處理。各地各高校要堅決貫徹教育部《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精神,建立學術不端行為的懲處和監督機制。

一是制定學術不端行為處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處理辦法要界定受理範圍,明確處罰標準,規範調查處理程式,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認真受理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並及時嚴肅處理。對學術不端行為,要態度堅決、旗幟鮮明,實行“一票否決”、“零容忍”,發現一起、調查一起、處理一起。無論涉及什麼人、什麼事,都要態度堅決、一查到底,做到不護短、不姑息、不手軟。

三是在調查處理學術不端行為過程中遵循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要根據學術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法對學術不端者給予通報批評、中止科研專案、撤銷學位、取消學術榮譽,直至警告、記過、解聘、辭退或開除等行政處罰。同時要嚴格掌握政策界限,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寬嚴相濟,正確把握應受到懲處的學術不端行為與其他學術失範行為的界限。

四是建立健全學術不端行為監督機制。要建立科研專案和學術獎勵的資訊公開、結果公示制度,完善評審專家遴選、迴避、問責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學術兼職審批制度,反對虛名兼職。要充分發揮媒體、網路和學術團體的監督作用,形成以遵守學術道德為榮、以違反學術道德為恥的良好氛圍,使更多的人能夠引以為戒、自尊自律。高校出版社、學術期刊要加強對學術出版的規範化管理,在出版與發表的環節上築起防火牆、把好稿件關,有效防範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動員全社會力量,形成強大合力,營造良好的學風環境,為深入推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奠定基石。

四、以建章立製為根本,改進和完善科研管理制度

教育部成立學風建設協調小組和學風建設委員會,巨集觀指導和協調推進高校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高等學校是推進學風建設的主體,要充分認識、深刻領會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放在重要位置,切實抓緊抓好。

一是改進和完善加強學風建設的組織領導制度。要建立學風建設工作專門機構,完善加強學風建設的制度和實施細則,形成領導有力、責任明確、協調配合、監督到位的工作機制。要把抓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的成果作為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對本單位的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進行自查自糾;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做學術道德的楷模。

二是改進和完善以創新和質量為導向的科研評價制度。要確立質量第一的評價導向,更加註重科研成果的原創性和應用價值,克服重數量輕質量、重形式輕內容的傾向,改變簡單以數量多少評價業績、評價人才的做法。健全符合哲學社會科學特點的分類評價標準,大力推進優秀成果和代表作評價制度,構建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同行評價與社會評價相協調、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相銜接、適時評價與延時評價相補充的多元評價體系。

三是改進和完善職稱評定和職務聘用制度。要尊重教育和科研規律,著眼長遠,建立鼓勵潛心治學、甘坐冷板凳的職稱評定、職務聘用和人事考核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職稱聘任和人才流動制度。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聘任聘用、考核評價的首要內容,學術評價不與科研人員的待遇簡單掛鉤。制定符合人才成長規律的評價方法和指標體系,營造寬鬆環境,扶持青年教師成長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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