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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

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

爱情需要包容,也需要理解,懂得对方的心,才能长久。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

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篇1:最坚固的爱情,是懂得一个人的心

作者:雪小禅

太过用力,会纠缠于内心,会让所有的饱满太过张力,是一张拉满了的弓,射得一定远吗?怕是会断掉。

一场情事,泼墨太多了,用力太猛了,自己都收不住。洪水泛滥的结果是将自己淹没了。

也许好的爱情应该是云淡风轻,安静地看着对方,对方是自己的一块清新的糖,想起时,安静地抿一下,就够了,有的时候,爱情需要距离,需要空间。

爱上一个人,总会动荡些时日,半夜跑去写情书,私情这东西总怕沉溺。但不沉溺又是错的。

爱这个人,哪怕知道他坏他烂,可是,因为贪恋这人世间的一点点爱一点点温暖,便飞蛾一样,扑向了火。这一场盛宴,是一个人的盛宴,与现实的爱情如此格格不入,不温暖,不体贴,不妥当,带着罂粟的邪恶与放荡——但她一意孤行,一定要一意孤行。

最坚固的爱情是懂得一个人的灵魂与心,就像杨绛懂得钱钟书,这种懂得,似读一本值得读的好书,读一生,也不会倦。而他们的用力,是持续的温度,是持续的力度,一直是这样,不高,不低,不温,不火。

用力地爱一个人,趁着还有一颗爱的心,其实是幸福——哪怕最后碎了灭了,而心里,永远会有这个人,永远会有。

女人总对事物有所迷恋,而迷人比迷东西更诱人。大体说来,一是迷恋衣服,二是迷恋男人。衣服和男人同时到来,则男人第一。

爱情是最不实用的东西,伤筋动骨的,不如迷恋别的东西实惠。迷恋这个东西,带着痴的成分,爱情这个东西,当个点缀时还好,可是,一用力起来就会盛大,又惊心动魄又无聊。

太浓烈的爱情,来得快,一定去得也快。

爱情原来是有条件的,原来是和别的气氛在一起的——特别是人前,如果感觉到他们在相爱,一个眼神就足够了。

最干净的爱情,一定清淡似水,应该浓烈时浓烈,应该清淡时就清淡。

只剩下爱情,一定离分手很近了,因为再也没有别的话——有趣的爱情,是和趣味、气味、气场相互联系的,比如两个人的共同爱好,哪怕一起爱上美食,其实最后拼的是生活习惯和灵魂距离。如果单纯色相吸引,爱情最难维持,时间最短的爱情一定是一见钟情——只凭貌相,那样的爱情过于单薄,连维持下去都要努力。

最厚实的爱情,一定是踏实肯定,连缺点也要喜欢,连习惯都雷同,爱到忘记了爱是怎么回事,只记得他爱吃茴香馅,她爱穿安瑞井……如果只是为爱而爱,哪怕私奔到天涯,一定还要离散。

爱一个人,需要傻到没有自己,和爱情相比,自己太轻了,太单了,太势孤了,而只有爱情,可以让人焕发了光彩,那样的熠熠夺目,是自己没有过的样子。就像张中行老先生说,还是男女之情最有意思。因为像鸦片,有瘾,有毒,离不了,忘不了,相互吸引,又相互刺痛。

爱情之外的东西其实更能打动人。有一位大师说如何画好画,最让人动容的一句话是:“没用的东西要多。”特别是你喜欢的,越没用的东西最后会变成有用。而爱情也一样吧?那爱情之外的边边角角,终能形成一个巨大保护网,顺利把爱情转化成亲情。

一生中总有这些时日,是热恋着的,是黏着的,是情痴花痴一样,病态的缠绵,昼夜不分,朝也思暮也想全是他,全是他呀!

问了一遍又一遍,傻子一样:你想我吗?你爱我吗?其实内心里早就知道答案,可是,有什么用?就是不能肯定,就是想要让他说出来。他说了,还是再问,有多爱,有多想。真是傻呀。缱绻到最后,被爱情围困了,总以为会有多浓稠,却闻到了凉意,最简单、最干净的信爱上一个人,当然会有清凉意。

情到深处,却总是欲说还休,欲说还休。最深情的缱绻,倒不一定是身体的缠绵,到了灵魂的纠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片刻分离都觉得难以割舍,才真是更要命。

情到深处,何以表达?无语是最高境界。千沟万壑,都不记得了,时光掉落地板的声音,砸在两个人身上,似在前世的惊梦里,两个人静默成一幅明媚的山水画,人还是那个人,景还是那个景,却因为无语,而起了一片喜悦,所有时光,乱云飞渡,飞云也无语,飞雨也无语,用手轻轻地拨开那夜晚的底色,居然是一片蓝色,透明而惆怅。

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篇2:最美好的事情是我这辈子暗恋你

作者:四毛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16岁的时候,他梳莫西干头,喜欢看古惑仔,并像大哥陈浩南一样,在学校收了一群小弟,很有几分威望。一个初冬的下午,他逃了课在校外游荡,被隔壁技校的一群混混看到。他暗暗骂了一句脏话,心想,自己的兄弟正巧不在,今天怕是要见血了。

可是没有。就在混混们逐步逼近的时候,她骑着摩托车停在他的身边,让他上车。

他回头,看见穿白色棉衣的年轻女子对他笑说:“大白天的,穿着校服,怎么不好好待在学校上课?”

他觉得很奇怪,因为自己压根不认识她。更奇怪的是,他鬼使神差地上了她的摩托车。

再次见到她,是在一周后,彼时她站在讲台上,笑意盈盈地作为新班主任介绍自己——他所在的这个班,是学校里有名的老鼠窝,女生只知道化妆打扮,男生个个是横行的霸王,而他就是那只领头羊。就在不久前,他领头气走了最后一个班主任,自此学校里再没老师愿意来接这个烫手山芋。

她刚进学校,人事不知,懵懵懂懂就被领导推进了火坑。

可是对她,他却做不出任何恶作剧了。他告诉自己,因为她曾经也算是救了一次自己,当大哥嘛,好歹要讲江湖义气。

没想到,过了一阵,怂恿他做恶作剧的同学,便全体倒戈,偃旗息鼓了。因为,在一群古板枯燥的女老师中,只有她永远挂着温和的笑容;当全校都对他们班横眉冷对不屑一顾时,她仍带着全班气势雄壮地走过升旗台,似乎把他们当成最大的骄傲;找她说话的学生哪怕成绩再差,她都会用含笑的目光看向对方;她在课堂上讲文学,那些古诗词从她嘴里出来,如涓涓细流,一群从不学习的孩子,个个如痴如醉地盯着她。

女生们下课和她聊服装和星座,男生们围着她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一向能说会道,总是故意说些吊儿郎当的笑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当他看到她也被自己逗乐时,就会难以抑制地欣喜。她的名字里有个“雅”字,大家叫她雅姐。他也跟着喊,雅姐。

有一天下午,他和班上的男生在操场上打篮球,突然听到她叫了自己的名字,他一回头,看见正从操场路过的她笑着对他说:“篮球打得不错,很帅噢。”他瞬间觉得甜蜜漫过心尖。

他看金庸小说,看到杨过感叹,“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又望一眼讲台上的她,终于明白,如果杨过没有遇到小龙女,那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铁骨柔情的真正的大侠。

他真的收敛了很多。旷课、迟到、打架,统统成为过去。可是,和技校混混的仇怨不是一天两天,收到对方的挑战书时,他还是带着一帮兄弟去迎战了。在那种热血的年纪,这叫为光荣而战。

没想到对方这次是有备而来,他自己做掩护,让兄弟逃跑,打完架,他带着满身的伤和血,不知道该去哪儿。

他打了她的电话。她很快就来接他了,看到他的样子,又震惊又担忧。用摩托车载他去医院的路上,她一句话也不说,倒视镜中她的表情始终阴沉。

她带他去医院上药,医生说额头得缝两针,最好还是检查一下有没有脑震荡。她一听,眼睛就红了。

缝针的时候,医生偷偷地对他笑说:“你看你姐姐多关心你,可别打架了,你看她都急哭了。”

她的眼泪让他坚信,自己在她心里有着凌驾于他人的地位。小龙女用了十六年,终于等到杨过来找她。而他希望她也能等他。大学联考结束,大学毕业,不会太久的,到时候他也一定会来找她。

学校举办篮球赛,她不仅鼓励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而且自己带着女生成立拉拉队。每次打球的间隙,他都在人群中努力搜寻她的位置。他使出浑身解数,只是为了投一个漂亮的三分球,让她看见。

比赛那天,他们班夺得全校第一,所有人都在操场上扔东西,欢呼雀跃,大家都喊着“雅姐,雅姐”,激动地和她拥抱。轮到他时,他故作轻松地耍酷道:“雅姐,刚才在球场上,我帅吧?”

她不语,笑着向他走近,主动张开双臂拥抱他。

这个象征性的拥抱不超过三秒,可是此后他的心脏却剧烈跳动了一整天。

转眼就到了高三,在做题奋斗时,他把自己想成了冷兵器时代勇猛无畏的骑士,大学联考是最后一道险阻,她是城堡里被围困的公主,只要跨过大学联考,他就能骑着汗血宝马,前来找她。

高三的寒假,他每天学习完后唯一的休闲,就是去她家附近四处游荡。有那么几次,他真的碰见了她,她看起来像是笼罩了一层幸福-恬淡的柔光。

直到那一天。她穿着白色棉衣,手臂挽着一个男人,时而把头搭在男人的肩上撒娇,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

你人生中,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想要痛哭流泪?对他而言,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那一天。

再次开学后,大学联考倒计时的牌子已被高高挂起。她不再回家,而是住在学校的单身公寓,陪着这帮孩子共同进退。他的成绩突飞猛进,她注意到他疲倦的神态,关切地让他劳逸结合,注意休息。他好想告诉她,这疲倦,并不是因为学习压力呀。

南方的夏季湿热漫长,她某次上课时无意间透露公寓靠近小树林,学校小店的蚊香大概是盗版,害她天天造福蚊子。他偷偷记住。当天他就逃课打车去附近最大的超市选了十几种不同的驱蚊产品,装满一整个箱子,趁午休时间放在她的宿舍外面。

第二天她在班上说,不知道是哪位同学这么关心老师,送了这么多蚊香,这下用到明年也用不完了。

他紧张地握了握拳头,看着讲台上笑眯眯的她,既希望她猜出是他,又希望她永远不知道。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怀,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那么,后来的后来呢?

再没有后来了,他走进大学联考考场,他被名校录取,他离开小城市去了远方。他恋爱,毕业,工作,创业,结婚,有了小孩。他在这混浊人世清醒地活,平凡地幸福,认真地向上。

高三那年的暑假,她在举办婚礼的前一个月意外去世。他去了她的灵堂,黑白照上的她仍旧素净淡雅,那时她28岁。从此以后的每一天,无论他是18岁、28岁、38岁,还是48岁,她都将永远28岁。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28岁那年想起她的时候,心想,原来“十年生死两茫茫”,说的是这个意思呀。

骑士赶来了,公主却不见了。他的青春在那一天终结。

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篇3: 花落,我依旧在这里

作者:我还好!

风起,吹动二月里他额头间的发梢。花落,他依旧在这里,他的脚步便未随着岁月的变更,日夜的交替而停止追寻她的足迹,等待她的背影。它始终停留在最初的那个位置,那棵树下很久很久... ...。只是时间过的太快,他已不记得过了到底有多久,只是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发觉自己的周围围满了人,有单纯可爱的小孩子,有健壮挺拔的青少年,还有腰背弯曲的老人。这让他感到很意外,但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自己已经成为了树的一部分,他成为了被人们所好奇并经常观察的对象。树的外貌并不美观,枝叶还便未长得完整可供人们乘凉挡雨。

一年接着一年过去了,他的心等到了发凉,还便未出现她的身影。晚风轻轻的吹动他的枝干,他似乎显得有些疲惫,这么多年以来,他经历了许多场暴风雨,甚至是一次寒冬、他忍受了村民们对他不屑的言辞。可尽管这样,他依旧没有选择放弃等待,他相信终有一天,他会听见她的声音,看见她的背影。就是这样,又过了许多许多年,这个村庄以前的孩子也已经慢慢的黄发垂髫。一位年近百岁的老人来到树下,望了望这棵从小被人们不看好的树,于是叹了口气,摇摇头。不久,老人离开了这个世界。他得知老人离开之后,一个人默默的伫立在那里,欲哭却无泪。

就在老人去世的第二天,她来到了这里,他看到她之后很兴奋很开心,他觉得皇天不负有心人,老天便没有让他苦苦等了这么久,他很是激动,甚至激动到都说不出话来,他很想告诉她他就在这里,可如今的自己却已经变成了一棵树,没有人会相信的。于是他便放弃了呼喊她,他只是静静的望着她,她还是那么的小巧迷人,岁月便没有带走她脸上的笑容,反倒是增添了几分当初未有的羞涩。但依旧和当七年级样,她始终未变。

慢慢的他闭上眼睛,脑海里环绕着的是青春的记忆,回忆的点点滴滴由一片片碎了的照片组成,回忆里当初腼腆的少年遇上爱笑的少女,他们并没有在一起,只是男孩一直都喜欢着女孩,可男孩从未说出他喜欢她,他只是一个人在她的背后默默的奉献着。天冷了,男孩会跑到女孩的班级门口,偷偷的望着班级里坐在座位上和其他与她玩的好的男人一起聊天说笑的她,她便没有在意她与别的男生嬉皮笑脸,他只是一直觉得是她人缘好,所以才有那么多的男孩与她一起聊天微笑。他来到这里只是为了看她今天有没有多穿点衣服,他担心她会着凉感冒。下雨天时,她也会跑到她的班级门口问她们班里与她玩的好的女同学她今天有没有带雨伞,如果没有他便会将自己的雨伞借给她,自己淋着雨跑回家,他总是说我家离学校不远,跑一会儿就到了所以不用带伞,她家离学校远,所以雨伞给她。

别人都说他傻,为了一个不喜欢你的女生用得着付出这么多吗?她一直没有给你答复也许就是想一直套着你让你为她东奔西跑,为她买她想要的一切东西。可他却执着的回答说:不可能,她不知道这些事,因为我每次给她买东西都让她的同学保密,不许说是我买的。这让他的朋友听了之后都感到很诧异,也许她们真的认为他真的是太傻太单纯了。可在他看来,无论做多少都无所谓,他只是希望她每天过得好好的开开心心的,他也会在她学习成绩下降时找她班级成绩好的学生,撇下面子和别人交谈,为了提高她的学习,这张脸,他宁可不要都可以。这便是他对她的关心一直持续了很久很久。久到他都忘记了有多久,只记得那天晚上,一帮人在他周围拉着他向他阐述大道理,但一句话始终在他脑海里周旋着,为了她,你不值得这样,真的不值得。他始终不愿意听,他哭着大声说道:死了就没有痛苦了!最后他昏了过去!

醒来以后,天已经黑了,外面下着大雨。他望了望坐在他床边的妈妈,妈妈的眼眶里挤满了泪水。眼睛红红的,她看见他睁开眼睛时,急忙着想说些什么,可她的嗓音已经沙哑,沙哑到竟说不出话来,爸爸就站在妈妈的身后站在窗户边,他看到儿子醒来以后,他急忙的向前走了两步可又退了回去,他的眼眶里也有泪滴,在他望着他的爸爸时,父亲不自然的将脸朝着窗户外望去。他从医院的床上走了下来。妈妈揉了揉红红眼睛站起来上前拖着他,他迈着承重的步伐向窗边走去,他望了望窗外,窗外下着大雨,刮着大风,打着闪电,他望了望远处的那些树,有些树被无情的大风吹倒。像是此刻他伤透了的心,阵阵心痛,他捂了捂心口。内心深处竟有一丝的执着在影影约约颤动着。这是什么,他也不知道,也许是对她的思念还是放不下。

回想到这里他默默的留下了泪水,没有他的陪伴,其实她依旧过得很好。也许我在她的身边只会成为多余的那个人罢了,她有他自己的生活,我又何必为她操心呢!想到这里,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可突然刮起大风,下起雨来,这时,突然一道闪电从天边向她劈了过来,这时,女孩惊吓的趴在地上,随着闪电越来越接近她,突然他用尽全部力气伸出他的枝干护住了她,可他却被劈成了两半,他的身体躺在地上,闪电劈在了他的心口处,他已经没有剩余的生命了,他把他最后的一丝生命也献给了她,为了保护她,他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最终保护了她。他并不感到遗憾,这一生,能够遇见她是他的荣幸,此刻,他的脑海里反复出现他与她第一次遇见的画面,那个单纯的女孩需要他来照顾,于是他开始了照顾女孩的道路,他不希望她再流泪,不希望她再烦恼,孤单,寂寞。于是他陪伴着她很久很久……

慢慢的,他闭上了眼睛。他的枝干上慢慢的开出一朵朵粉色的花朵来,渐渐的,漆黑的夜晚被粉红的花瓣所照亮,他没有为她留下些什么,只为她留下了她一生中最爱的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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