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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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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作文1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从一年级那顽皮捣蛋的小屁孩长成了五年级的青少年。如果谈我最喜欢的老师,恐怕只有我一个补习班的作文老师。

作文老师姓刘,是一位男老师,身高只有一米五,脸圆圆的,眼睛小小的,笑起来就像是用墨水笔在脸上画成两条细细的线。

这位老师有一个特点—爱玩。就说说上星期的那节课吧……

那一天,老师带来30根假羽毛,说要来玩一个小游戏--“天女散花”。同学们一个个目瞪口呆,一头雾水,老师答疑解惑继续往下说:“规则是这样的,同学们分成两组,我在比赛开始后扔出羽毛,你们尽管使出吃奶的力气来吹动羽毛,当所有羽毛落到地上时。哪一方地上的羽毛多即是输了。哈哈……游戏开始啦……”话音刚落,刘老师跳动身体,挥起了手臂,羽毛随即在空中飞舞起来,就像从天下飘下来的花朵。同学们忽左忽右地吹动羽毛,教室瞬间乱成一锅粥。

伴随着刘老师得意的.笑声,跟同学们气喘吁吁的呼吸声,比赛结束了。老师对我们说:“大家都参与了比赛了,都对游戏有了解,今天我们就来写一篇与刚才比赛有关的作文。”“啊……原来如此。”全班恍然大悟,原来老师知道作文是我们的弱点,于是给我们换了一种方法,上完课,同学们提笔写作,再无难色,我就是这样喜欢上这位老师的教学方法。

寓教于乐,寓学于趣。我为我的这位老师感到自豪,你想不想有个这样的好老师呢?

喜欢作文2

以前的时候我其实并不喜欢听各种复杂的歌曲,我只喜欢听古风的音乐,尤其是以河图银临他们几个为代表的古风圈子里的歌曲,我是喜欢的,爱不释手。

下载了网易云音乐的app,我把他们的音乐加到喜欢和收藏的列表里,如果实在是闲的`无聊的话,我就把他们的歌曲循环播放。单曲循环了三四年也丝毫不逆,再次听到他们的时候就好像是见到了自己的老朋友。

我知道,也许对于一些人来说,这种行为是他们无可忍耐的,因为他们觉得时间是那么宝贵的东西,就应该用来尝试新鲜的事物才可以。可是每一次听这些熟悉的音乐,我也会有不一样的体会。

当那些温婉舒缓的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的心境也随着音乐开始变得越来越安静平和,无论是做作业还是思考问题,我都能够投入极其专注的力量。

再后来我开始听了其他人的歌曲,那就是华晨宇的歌。其实在我看来他的歌是有一定的奇怪的,如果不够理解他的话。他的歌不是那种传唱度很高的,也不是那种听起来非常舒适的,至少第一次听起来不是这样的。

但是他的歌却非常的耐听,当你听上两遍,三遍四遍之后你就越听越感觉这首歌有魅力,他的每一首歌都是如此。然而当你对他的歌和对他这个人有更深的理解的时候,你甚至会为他所着迷。

你也许会惊叹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神奇的人,既像天使又像魔王。他保存着自己的善良和单纯,一直到现在,但是做人做事又极其的有分寸感。

就好像他的歌曲一样那样耐听,给人哲理给人思考。

喜欢作文3

味道,是一种难以描述的东西,它可以常在我们的口中,也可以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历到不同的味道,比如:快乐的事情就是甜的味道,难过的事情就是咸的.味道酸甜苦辣咸是生活中的味道,有了这些不同的味道,我们的生活才会丰富多彩。

记得我刚学习舞蹈的时候,舞蹈老师让我们压腿、劈叉、踢腿等等,做一些基本动作,我当时对舞蹈这一方面并不敏感,一些基本功并没有掌握的十分扎实,所以当时的舞蹈我并不是很好,于是舞蹈老师对我进行了魔鬼训练。

我七岁的小身板就像舞蹈老师手中的面团,被舞蹈老师翻过来、揉过去、横过来、竖过去,我劈不下叉,被老师撕腿。抓不起来腿,被舞蹈老师抬起来。下不去腰,舞蹈老师抓住手去接触地面那时我被折磨的天天喊腿疼,腰疼,妈妈不忍心听到我的叫喊,每天给我揉腿。学舞蹈那会儿是苦的味道,我深深地尝到了,也体会到了。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十岁了,上了四年级,这时我的基本功都已经练得炉火纯青了,一些舞蹈练的十分好,舞姿也十分优美,也得到了不少老师的称赞,就在这时,我获得了一次六一儿童节舞蹈表演的资格,这个消息让我一整夜都兴奋的睡不着觉。

在这一天,我认真地表演我的角色,努力的做好每一个动作,表演完毕,观众们都给我鼓掌,我获奖了,在主持人为我颁奖的那一瞬间,我尝到了甜的味道。

这次表演我懂得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懂得先苦后甜。

喜欢作文4

铃铃,上课铃响了。老师从门外“气势汹汹”地走进了教室。大喝:“上课!”没错了,这就是我们的号称最富有才华、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高大威猛”,帅气与智慧结合,英雄与侠义化身,人见人爱的语文老师龚明超啊!龚明超老师虽戴着一副眼镜,但却非那么斯文,我们亲眼所见老师还有男扮女装的历史记录!

虽说老师鼻子不挺但也没那么糟;虽说老师头发不整齐但也没那么乱;虽说老师穿衣服三天一换,但我建议最好常洗常换;虽说老师皮肤不黑但也不白。不说这么多了,转入主题!

为什么说是‘非常’老师呢?谜底将让我来一一揭晓!

第一个原因:某年某月某日,上语文课,话说瞌睡虫已把我们上十个昏昏欲睡的.同学们一一击倒,剩下我们几个残兵败将仍在认真听讲。而老师,却还在讲的不亦乐乎、其乐融融。从这点‘非常’之处就可以看出,老师,您真牛!牛年数您最牛!恭喜你牛运大发呀!

第二个原因:某年某月某日,上语文课上到一半,突然,老师曰道:“某某某,老师刚才讲到哪里了?”那人一时半会儿神还没回过来,连站都没站起来。老师再曰道:“要有礼貌,站起来回答。”那同学站起来愣是没回答。老师喝:“既然这位同学不知道,那我们继续上课,某某某坐下。”

顿时,我无语持续了数秒。

老师,你太棒了!

不管怎么说,老师还是我们的好老师。现在,我们为老师骄傲!希望以后,老师将为我们骄傲!老师将为我们自豪!

喜欢作文5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喜欢作文6

天空是一个神奇的事物,它好像能读懂你的心绪。

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抬头仰望......

你能够感受到无垠的宽广,你能看到鸟儿飞翔,似乎一切的事物都停留了下来,只留下了思考中的自己。你能够在不自觉当中思考起了那些曾经所不愿意面对的问题,你能够在不自觉当中将自己的心胸也变得更加的宽阔,就像那湛蓝又清澈的晴空一般。

当你没有方向的时候,抬头仰望......

你能够感受到大海一般的沉稳,你能够看到蓝色的天空飘着几朵自由的云彩。你能够体会到自然的无量,也能感受到自身的渺小。你的脑海中也逐渐清晰了前进的路线。有的`时候,令自己的身心完全放下,你才能够更加清晰自己所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当你没有期待,认为生活索然无味的时候,抬头仰望......

你能够看到天边突然多了一丝亮光,越来越明亮。红色的晚霞逐渐探出了头,一大片一大片的红黄交接渲染着原本干净又明亮的天空......这是生活带给你的惊喜,它也在告诉你,生活从来不缺乏惊喜,只要你用心,每分每秒都可以是最美好的。

我喜欢天空,就像喜欢自己的生活一般。

我会偶尔抬头仰望天空,然后让自己感受自然带给自己轻松,我能够放下所有的戒备来面对自己的内心,那一刻,好像所有的困境都能够迎面解决一般。我会在空余注视着天空,带上一首温柔而又缓和的音乐,这样做能够令自己更加自我,我想自己对于天空是有所寄托的。我会不自觉得注视着变换中的天空,我知道所有的美好其实都在最容易又最不容易发现的地方,我想要更多的去发现,更多的去探寻,更多的去抓紧那份美好!

天空是属于自然的,而我们更是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对于天空是有出自于本能的欢喜的——像我一样。

喜欢作文7

这几天,宜昌夷陵广场正在举行美食节,朋友圈都在晒着各种美食,我自然而然想到了自己最喜欢的一种食物——可乐鸡翅。

我对着百度找了种最简单的做法,先准备好鸡翅、大葱、蒜、老抽、生抽和香菜,在鸡翅正面和侧面都划上三刀,方便入味。锅中放入冷水,用大火烧开,烧开后再放入鸡翅,用汤勺将其稍微搅拌,去除血水,加葱姜去腥。再将鸡翅捞起,盛到一旁冲凉备用。在洗好的'平底锅中加入少许黄油,烧开一分钟后,有序加入鸡翅,两面都要炸炸至金黄色,五分钟一面,两个面差不多十分钟,再开小火炸一分钟,关火。过一分钟后再加入半听可乐,用大火烧鸡翅,五分钟内加入料酒,生抽和老抽,开小火烧两分钟后关火捞起,往上面撒上配料香菜,姜片葱段即可,一盘诱人的可乐鸡翅就做好了。

起锅后的鸡翅黄中泛黑,先从两边撕下皮肉来吃,露出骨头,将两根骨头上表面的肉吃光,然后掰开骨头吃里面的肉,最后慢慢开动骨头上的肉丝和剩下的肉,香醇的鸡肉混着可乐味儿,真让人回味无穷,吃了还想吃,我常常能一口气吃个十来个,直到把肚皮撑得圆鼓鼓的,才心满意足的躺下来,再闭着眼睛细细回味鸡翅在口中的味道。

据说这是一种从国外流传过来然后在中国改进后的做法,别人公开美食照片让我眼馋,我就一个人闷在家里做美食,吃美食,“有鸡翅从锅中来,不亦乐乎。”

喜欢作文8

玩具应该是大家最熟悉的物品了吧!玩具也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从小时候起,玩具一直伴着我们,不离我们左右。说起最喜欢的玩具莫过于那只可爱的小玩具熊了!

那是一次我考了100分妈妈给我买的,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样看待。

它身披白色的绒毛,有着两只大小相同的可爱耳朵,圆滚滚的大脑袋上,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上直盯着前方瞧,还有一张樱桃小嘴,正裂着嘴笑呢!那胖呼呼的身体显得十分可爱,它的两只手放在肚子前面,正抱着一只大爱心,上面写着“I LOVE YOU”,好像里面装着大宝贝一样。死死地抱在怀里,那两对胖嘟嘟的双脚正在左右摇动,好像坐在地上等谁似的。它如果坐在凳子上有我坐在小板凳上那么高,有我6个手掌那么大,让它坐着就像一个潇洒的男生在等别的漂亮女生呢!可有趣了!

它是用棉料做的细腻、柔软,好像一个大枕头,能枕着它睡觉,睡觉时不会觉得硬、痛,它还能伴着你入睡,如果你怕一个人睡觉,就把它抱在怀里,它会伴着你进入梦乡。它还能当你的垃圾筒,你有什么难过的事就对它说,它愿意听你的倾诉,帮你排忧解难,你吐苦水时它会笑眯眯地望着你,你的烦恼一下就烟消云散了,快乐会随之而来。

这只小熊它伴着我度过了无数的黑夜,听了我许多的苦水,帮我分担了许多忧愁,带给了我许多的快乐与幸福,它是我的好朋友。我爱我的小布熊,我爱它的宽容,爱它的可爱,爱它的无私奉献的快乐和美好。

喜欢作文9

喜欢,是缤纷的棉花糖,一口一口的在嘴里融化,弹指之间,与嘴唇产生了心动的悸动,就像冬日暖肠,那样的温暖心房。

喜欢与晨曦共舞;喜欢与黑夜悠游,藉此感受世界的温度,喜欢在早晨饮杯咖啡,甘醇香气此时正在体内流窜,如果说,在假日下午,听着风与空气的对白,是最佳选择,那我会毫不犹豫的去感受,因为那是一份无比幸福和不受拘束的喜欢,如你爱上自己,这个世界就会毫无保留地爱上你。

我喜欢捕捉那一眨眼,不管是旁人,又或者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物,我用双眼纪录了下来,在脑里不断回荡,为了要细细品味它们的美好;为了要无私的分享给每一个人,因为喜欢人们快乐的大笑、生活、翩然笑开了。世界,翩然笑开了。心灵,翩然笑开了。

爱上了不屈服的韧性,想与生命谱出曼妙动人的音符,就算连绵小雨不争气的落下,但想着,它滋润了盎然花木,经过洗涤,将展现更动容的风情。爱上了相信自己的勇敢,朝憧憬翱翔,此刻,生命便被赋予淬炼过的灵魂,破蛹而出的会是蜕变过后的璀璨,就像生命,是上帝的赐予,让生命多彩多姿吧!这正是我们回报给上帝的赠礼!

喜欢是大海的泡沫,就算幻灭,也不在乎,因为已挣脱命运牢笼,朝着机会徜徉,升华了幸福,点缀了喜欢。

喜欢作文10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当你们听到这句诗时,肯定会想到一个人,那就是老师。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有许多教过我的老师,但我最喜欢的老师还是教我数学的高老师。

高老师的眼睛炯炯有神,在他上课的时候,无论是谁在做小动作,他都能看得一清二楚。他那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时而令人紧张,又时而令人开怀大笑。

高老师能随时解决我们的问题。一次,课上完了,我的同桌问:“老师,为什么三角形的高不可以用不垂直的线为底呢?”老师风趣地说:“如果一个人蹲在地上,你会怎么测量他的身高?其实这些都是一个道理。”同桌顿时恍然大悟,被老师的比喻逗乐了。

老师不仅数学教得好,而且还经常抽出时间来为我们讲各种道理。一次课堂中,老师正在讲一道计算电池数量的题目,顺便告诉了我们很多关于废电池的`害处,教导我们不能到处乱扔废电池。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一位同学以前经常欺负那些弱小的同学。在一次班会课上,老师讲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自从“扫黑除恶”以来,老师经常让他看那些关于扫黑除恶的各种报纸,让倔强的他也变得听话了,老师是不是很有办法呀!

您是一盏灯,照亮我的前程。祝您身体健康,我敬爱的老师!

喜欢作文11

上科学课的前天晚上,老师就让我准备上课用的材料,什么鸡肉啊,花生米啊,反正只要是吃的就行。怎么?难道科学老师要教我们厨艺吗?

看我的同桌,带来了满满的一大袋子(这个大袋子可以装8个普通馒头)的花生米,据说他把家里三分之二的'花生米都带来了。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了。

科学老师,端了一个酒精灯过来了。他给我们讲了讲今天的课堂内容,就让我们开始试手了。

老师让我们把带来的食物在酒精灯上烤一烤,看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酒精灯的火焰分为三部分:外焰,内焰和焰心。酒精那一部分的温度最高呢?

我的同桌拿着镊子夹住花生米放在外焰上烤,烤得香气四溢。考好一个,他用嘴吹一吹,然后就放嘴里,“吧嗒吧嗒”的叫了起来。那么大一袋子的花生米,竟然被他吃得只剩下了三颗!

然后,他又拿起镊子夹住花生米,放在酒精灯上烤,谁知放在内焰上了,稍微糊了一点。他也不嫌弃,竟然又往嘴里放。

最后一颗呀,放到了焰心上了,直接就考糊了,一股烧焦了味道,这次呀!小馋猫可没有放嘴里!哈哈

实验证明:焰心的温度最高,内焰次之,外焰的温度最低。

叮铃铃,下课了,教室里飘散着烤肉,烤花生米,烤…等食物的香气。

这次科学课,我们不仅练习了我们的“厨艺”,还丰富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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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奇怪的人,有着奇奇怪怪的想法和思考,还有那些极为好笑的习惯。

偶然看到杂志上的梦游娃娃,忽然喜欢上她。于是,怀着极强烈的执著,在校外喧闹的店铺穿梭——长长地反反复复地穿梭。然而,终于在那家明亮的.店里看到它的时候,我忽然只想这么看着,就看着她摆在那里,嘴角是一抹安然的天使样的微笑。于是,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于我而言,终将只是每个中午,默默地走过门口,刚好看到架子上的她,上扬着头,微微地冲我笑。带着我喜欢的,零星的狡黠和微露的欢喜。他们问我:“为什么总去看,不买下它呢?”我摇摇头说:“我喜欢它,但是不想买它,不想拥有。”他们笑我,说我这是没有头绪的话。

常是这样的,我喜欢一个本子,却不愿在上面写下字迹,我只希望它会一直保持纯粹的自由。我喜欢一首歌,却只愿轻轻地在心里唱着,我希望它的曲调是属于所有的。我会喜欢一个名字,喜欢一个符号,甚至喜欢一个汉字,一个英语单词——然而,我终究是不愿把它们据为己有,只是这么喜欢着,这么浅浅的喜欢,一种心灵最初、最安然的纯净。这种喜欢应是很美的情感,因为它往往不会奢求什么,不会强硬地要求拥有,不会蛮横地占据什么。没有什么属于它,然而却什么都属于它。

喜欢作文13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佳肴,你看广西柳州的螺蛳粉,北京著名的烤鸭,天津的狗不理包子……而西安的特色在我看来,就是最为著名的小吃——羊肉泡馍。

羊肉泡馍一般都是现做的,既新鲜又卫生,很受本地人的喜爱。每当羊肉泡馍店里来了客人,老板就先将面饼切成方形的模块儿,然后再将羊肉放入大锅,把姜丝、桂皮、八角、茴香等佐料撒入其间,盖上盖子闷煮,将肉煮熟后再捞出来。最后,将熬好的羊汤盛到装有饼块的碗中,放入适当香菜,木耳及些许粉丝,撒上葱花、香菜、花生末,再加入香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羊肉泡馍就做好了。白白的馍,厚厚的肉,绿绿的葱花和香菜,令人垂涎三尺。

每每吃起羊肉泡馍,总有人询问它的.由来。据说五代末年,赵匡胤还未得志之时身无分文,流浪街头,于是向烧饼店的老板要了两张烧饼,但是烧饼太硬,咬不动。一家羊汤馆的老板看他可怜,就施舍了他一碗热腾腾羊肉汤。赵匡胤将烧饼掰成块儿,放入汤里,发现泡软的烧饼口感十分不错。后来赵匡胤当上了皇帝,就赏赐了这家店主,于是羊肉泡馍也有了声名。

吃羊肉泡馍也挺好玩的,我吃的时候总喜欢先把香菜搅拌均匀,然后用勺子舀起一块儿泡软的馍,大口地嚼起来,之后再喝几口滚烫的汤汁儿。也总是忍不住感叹“真是香啊!”暑假时,我和朋友一起去了羊肉泡馍店,同样点了两碗泡馍。吃的过程中我夹了好几次,馍都掉到了汤汁中,还溅得我满身都是。我忍不住抱怨。朋友告诉我:“馍太小夹不起来,可以用筷子扎进去,这样不就行了。”听了朋友的话,我恍然大悟,原来简单的吃馍也能吃出一些道理呀。

这就是我最爱的美食——西安羊肉泡馍,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可以亲自去陕西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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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我第二次见到它,它是二姑家可爱的泰迪犬,名叫豆豆,一身灰色卷毛,一双大眼睛,它的尾巴短,像被截下来一段似的,可爱极了。后天就是春节了,二姑从北京赶回来和我们一起过节。出国留学的姐姐也回北京和二姑一起回来,也把豆豆带了回来。看见它,它竖起尾巴,警告我。我吓得不敢再看它一眼,匆匆忙忙地回屋去了。坐在床上,我回想起第一次看到豆豆时的情景。

从小,我就怕狗,害怕它叫,咬我,豆豆一来,我就迟疑地往后退,看见我害怕的样子,它又装厉害,“旺旺旺”的叫了起来。它的短尾巴竖了起来,好似在说:“快离开!这是我的地盘儿。”我很害怕,恰在此时,二姑来了,她要带豆豆去溜达,并问我去不去,我不想和它去,所以我说“不去了。”

突然“吱嘎”一声,门开了,妈妈走了进来,笑着问我:“怎么了,闷在屋里不出来?”我害怕地看见妈妈身后跟着一条小灰狗,是豆豆!妈妈说:“我们包饺子呢!你包不包?”“包!”我立刻回答。在包饺子的`过程中,我让妈妈给我五片肉片儿,肉片儿放在手里油腻腻的。喂它,因为我看它不咬人,想跟他套套近乎。我让他坐下,它盯着肉片,口水都流下来,听到我让它坐下,它果真坐下了。

我兴高采烈把肉片儿放在手心里,十秒钟他就吃完肉片儿。我抚摸着它的毛,它的毛很柔软,吃饱后它对我连连摇着它那短尾巴。我蹲下来,它使劲的扒我手。看见没有东西后,失望地舔舔我手,跑去玩儿了。以后下午它出去玩儿,都让我陪它玩。我也很高兴,因为又多了一个新的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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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四季。春天是最美的,看那花儿、小草儿慢慢地扬起头来,冲我们微笑,鱼儿在刚苏醒的小河中游泳比赛,令人多么惬意;夏天是活泼精神的,夜晚的萤火虫翩翩飞舞更是叫人心旷神怡,秋和冬不比春夏缺少韵味,那凉爽的秋风和白茫茫的冬雪也衬托出季节的美。

我喜欢读书。高尔基曾说过一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读散文和小说,漫游在书香海洋中,我可以无限畅想;我更喜欢读科幻书,把自己想象成故事中的人物,真的很好玩。

我喜欢旅行。我喜欢在旅行的途中在车里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着路边的风景,真是舒适。我喜欢去游赏壮观的黄河,去游赏“飞流真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庐山瀑布,我可以在旅游中感爱大自然的美。

我喜欢天空。喜欢在春天明媚的早晨看天空,看那白茫茫的如雪一般的云朵变化莫测,一会儿是老虎,一会儿是兔子;看那一只两只的`无名小雀儿在天空中飞翔。我也喜欢冬天那寒冷的天空,由于天气的寒冷,整个天空就像一面蓝色的镜子一般,又像一块蓝色的悲翠。

我喜欢动物。各种各样的动物我都喜欢,我喜欢性情凶猛的大老虎;我喜欢四肢矫健的骏马;我喜欢圆头圆脑的小麻雀;我也喜欢在水中自由自在的鱼儿。

我喜欢雷雨。在打雷的时候那“轰隆隆”的声音,让我想到勇猛的狼,使我的精神为之一振;我喜欢雨,喜欢春天的绵绵细雨,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我也喜欢夏天那大暴雨,我忍不住想和豆大的雨点打架;我还喜欢雪,喜欢赏雪、玩雪。

我喜欢生活,喜欢五颜六色的生活;我喜欢世界,喜欢这充满奇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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